第108章 歷秋玲的日常
这又不是间谍,怎么搞的跟电影里的谍战片似的。歷秋玲喝完咖啡,便起身离开,我也喊来了服务员买单。
“您好,三百八十六块。”服务员小姐姐脸上掛著甜美的笑容。
“多少?”我掏了一下耳朵,刚才好像听到了很奇怪的数字。
“三百八十六元。”服务员又重复了一遍。
“你们店里的咖啡是不是加酒精了,我估计是出现幻觉了,竟然听到你说三百八十六块。”我愣愣的看著她。
一杯咖啡,就一杯咖啡,我糕点都没吃一块,三百八十六?
“额,是的,確实是这个价钱,我们都是明码標价的。”服务员指著前台上的价格表道。
我一坐下来她就问我要喝什么,又给我推荐了几款咖啡,那我哪懂这玩意,不就隨便点了一杯。
走到前面一看,好傢伙,这三百多的还只是中档价位。
他確实明码標价,但我没看,我一心盯著歷秋玲,哪想过会栽在这上面。
店里的客人喝著咖啡,神色平常,他们对这价格习以为常。
就在这时,那个跟踪歷秋玲的男人也结了帐,同样是几张大钞。
这咖啡店不是把我当冤大头,它就是单纯的贵。
虽然不知道它贵在哪,但这跟刘亮卖高价饮料不同,人家明码標价,而且这么多客人都认同,只能说我没这个品味了。
掏出口袋里的现金,有些不捨得付了钱,妈的,別说三百八十六了,就是八十六我都嫌贵。
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龚叔明天才回来,今晚最后一班岗我必须得站好。
男人跟著歷秋玲,我跟著男人,就跟俄罗斯套娃似的。
歷秋玲的生活很乾净,私底下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恶习。
比她老公不知道强多少倍。
路上歷秋玲遇到一个人搭訕,也不知道聊的啥,距离太远我没听清。
“你这借位玩的不赖啊。”我凑到男人身边,他正聚精会神的拍照,丝毫没察觉到我的靠近。
在他的照片里,用借位的拍照技术,把歷秋玲和那男的拍的很亲密,有一张跟接吻似的,令人遐想。
“你谁啊?”男人被我嚇了一跳,他收起相机,不安的看向我。
“那男的跟你是同伙吧。”我指著跟歷秋玲搭訕的男人说道。
这很明显了,不然不会这么配合的,分明就是往歷秋玲身上泼脏水嘛。
“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他扭头就想走,被我拉了回来。
“谁叫你过来拍照的,是不是歷秋玲的老公?”
“你要不说的话,我现在就报警,你这属於恶意偷拍,如果传到网上,性质非常恶劣。”见他一点都不老实,於是我威胁道。
毕竟这不是事实,狗仔队都不敢这么干。
“不是她老公,是有人叫我这么干的。”男人皱著眉,被我这么拽著,要是我一喊,被歷秋玲发现了,他吃不了兜著走。
“谁?”我追问道。
怎么事情越来越复杂了。
“一个律师,邓艷荣,她让我拍歷秋玲出轨的证据。”男人无奈,只能老实交代。
邓艷荣?怎么又是那个三八。
原来歷秋玲的老公准备跟她离婚,又不想把財產分给歷秋玲,就找到了邓艷荣帮她打官司。
这婚內出轨属於重大过错,加上邓艷荣铁齿铜牙,黑的也能说成白的。
歷秋玲的老公找到龚叔,希望拍到歷秋玲出轨的证据,但这么久都没拍到,邓艷荣那边便想了这么个歪点子。
“你,是私家侦探吧,那咱们是同一个僱主啊。”男人猜到我的身份,顿时鬆了口气。
总的来说,我们都是受僱於歷秋玲的老公。
“照片刪了。”我没准备告发他,只是这照片不能留,它会让一个女人被无情的拋弃。
歷秋玲和她老公有没有感情我不关心,要离婚就离婚,但不能用这么卑鄙的手段。
我的外號不就是正义使者嘛,这时候自然不能听之任之。
男人一开始还不愿意,不想苦心经营的结果被这么刪除,但被我拿捏住了,刪不刪就由不得他了。
“回去给邓大律师带句话,缺德事做多了容易守寡。”
什么东西,先是利用精神病帮助犯人脱困,现在又製造假证据帮出轨的丈夫倒打一耙。
真同情跟这女人结婚那男的,他的婚后生活,肯定生不如死。
这歷秋玲也挺惨的,挺好的一个女人,被她老公惦记上了,估计还不知道她老公的想法呢。
我在犹豫要不要把真实情况告诉她,那点卑微的同情心又开始泛滥了。
虽然是最后一晚,但我依旧要好好监视歷秋玲,我这人的工作態度就是如此,拿钱了工作就必须要做好。
喝完咖啡,歷秋玲在外面逛了一会,又吃了个晚饭,跟踪她的这几天,她每天都在家吃饭,今天却罕见的没有回去。
难不成她知道自己老公跟闺蜜搞到一起了?也知道闺蜜在她家,所以她才不回去?
这也能忍啊?不太可能吧。
据我这几天对歷秋玲的了解,她和闺蜜的感情非常好,如果是这种关係,不可能一点芥蒂都没有,那心也太宽了吧。
这女人吃饭,就是麻烦,歷秋玲一个人进的西餐厅,光牛排吃了一个多小时,一下补妆一下照镜子的。
龚叔说明天他会来接手,我感觉都多余跟踪歷秋玲,没什么意义。
这趟赚了这么多钱,等回去了,请叶童和梁启文吃点好的。
买了个鸡腿,眼睁睁的在餐厅外看著歷秋玲啃牛排,老实说,我觉得牛排也没多好吃啊,不知道为什么西餐厅生意这么好。
之前叶童带我吃牛排,我唯一的感慨就是没有吃饱。
吃饱喝足的歷秋玲,將车开到了一家酒吧门口,看不出来,她像是会去夜场的女人。
也许是封建思想禁錮了我的眼界,身边的人,也包括我,对出入夜场的男女,都戴著一副有色眼镜。
我不否认夜场也有好人,就跟茅坑中的金子一样稀有。
歷秋玲来这,多半就是想喝上几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