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罐头里的红烧肉:时间的防腐剂
朕的国师是ChatGPT 作者:佚名第97章 罐头里的红烧肉:时间的防腐剂
咸阳的冬天,风硬得像刀子。
在蓝田大营的校场上,一场別开生面的“比武”正在进行。不过这次比的不是刀枪剑戟,而是——牙口。
“咔嚓!”
一声令人牙酸的脆响传来。
项羽手里拿著一块如同黑铁般的长条状物体,捂著腮帮子,脸上露出了痛苦扭曲的表情。作为大秦的“物理学战神”,他能徒手剎停火车头,能单臂举起几百斤的槓铃,但今天,他败给了一块饼乾。
“这……这玩意儿是给人吃的?”项羽把那块沾著口水的“压缩乾粮”狠狠摔在地上,地面被砸出一个白印子,“这分明是用来砌城墙的砖头!”
旁边的韩信正蹲在地上,用小刀一点点削著同样的一块乾粮,然后把削下来的碎屑泡在水里。
“项將军,这是为了行军方便特製的『锅盔加强版』。”韩信慢条斯理地解释,“水分抽乾了,自然就硬。但它顶饿,一块顶一天。”
“顶饿?我看是顶胃!”项羽怒气冲冲,“昨天那个新兵蛋子,因为太饿吞了一大块,结果喝水发胀,差点把肚皮撑破了!还有这肉乾……”
项羽指著旁边筐里那一堆风乾得像树皮一样的肉条。
“这肉乾都放了三个月了,上面长的绿毛比我腿毛还长!这叫粮草?这叫毒药!要是让老子带著这堆破烂去打仗,还没见到匈奴人,老子的牙先崩光了!”
项羽的咆哮声在寒风中迴荡,说出了所有大秦锐士的心声。
隨著大秦版图的扩张,军队的补给线被拉得越来越长。从咸阳到西域,从陆地到海洋,传统的“埋锅造饭”已经越来越不现实。乾粮太硬,醃肉太咸且容易坏,新鲜蔬菜更是想都別想。
后勤,成了大秦军队脖子上的一道勒痕。
咸阳宫,地暖烧得正旺。
嬴政正对著一份后勤损耗报告发愁。报告上显示,运往岭南的军粮,有一半在路上发霉变质;运往西域的肉食,到了地方已经变成了臭肉。
“建国,小g有没有什么法子?”嬴政揉著眉心,“朕的大军要远征,总不能让他们一路吃土吧?徐福那个老骗子说,海上的日子更苦,淡水发臭,食物生蛆,船员们最后只能吃鞋底。”
王建国推了推眼镜,神情凝重。
“陛下,食物腐败的本质,是微生物——也就是细菌和真菌在『吃』我们的食物。它们吃剩下的残渣,就是毒素。”
“微生物……”嬴政想起了上次显微镜下看到的那些蠕动的小虫子,胃里一阵翻腾,“那怎么弄死它们?下毒?”
“不,用热。”王建国指了指桌上的一壶开水,“巴斯德(louis pasteur)发现,高温可以杀死大部分细菌。但问题是,杀死了之后,如果你不把它封起来,外面的细菌又会跑进去。”
“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牢不可破的、密封的『盔甲』,把煮熟的食物关在里面,让时间和细菌都进不去。”
“盔甲?”嬴政眼睛一亮,“铁甲?”
“对,铁甲。”王建国点头,“但普通的铁会生锈。我们需要一种特殊的铁——马口铁。”
“小g。”嬴政在脑海中问道,“这马口铁是什么神铁?难道要用马嘴去咬出来?”
【政哥,您的联想力总是这么……生动。】
小g那毫无波澜的电子音里似乎带了一丝无奈。
【马口铁(tinplate),其实就是镀锡的铁皮。锡(tin)这种金属,无毒、延展性好、不易生锈。用它包裹铁皮,做成圆柱形的罐子,把食物装进去,加热排气,然后密封焊接。这样,里面的食物就是处於『无菌真空』状態。理论上,只要罐子不破,这肉放个十年八年都能吃。】
“十年八年?”嬴政惊了,“那岂不是成了『长生不老肉』?”
【可以这么理解。这就是人类食品工业的里程碑——罐头。有了它,您的军队就可以把『红烧肉』带到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拿破崙如果有这东西,莫斯科战役可能就是另一个结局了。】
“拿破崙是谁?”
【一个和您一样喜欢地图填色的矮个子。这个以后再说。现在的关键是,您得让少府把那层比纸还薄的锡,均匀地镀在铁皮上。这工艺,有点难度。】
大秦皇家金属加工厂。
赵高最近很鬱闷。刚当上“胶侯”,这还没享受几天清福,又被抓来当“罐头侯”了。
“薄!还要再薄!”
王建国手里拿著千分尺,对著一张刚出炉的铁皮摇头。
“赵府令,这是做罐头,不是做盾牌!你弄这么厚,士兵们背著几十斤的铁罐子去打仗吗?铁皮要薄如蝉翼,锡层要均匀如水!”
赵高脸上全是黑灰,手里拿著钳子,看著那滚烫的锡液池,欲哭无泪。
“国师大人,这铁皮再薄就透了啊!而且这锡水太难伺候了,温度高了流得太快,掛不住;温度低了结块,跟癩蛤蟆皮似的。”
“动脑子!”王建国恨铁不成钢,“用热浸法!加点油脂做助焊剂!还有,焊接的时候注意铅的含量!千万不能用铅锡合金,铅有毒,吃多了会变傻子!本来胡亥公子就不聪明,再吃傻了你负责?”
赵高嚇得一哆嗦。他想起了胡亥那张清澈中透著愚蠢的脸,赶紧吼道:“换纯锡!谁敢掺铅,咱家把他扔进锡锅里炸了!”
经过半个月的折磨,废掉了几千斤铁皮后,大秦的第一批“马口铁”终於诞生了。
它们闪烁著银灰色的光泽,虽然厚度还没达到后世的標准,但已经足够柔韧。工匠们把它们捲成圆筒,底部咬合焊接,做成了一个个亮晶晶的圆柱体。
接下来,就是装填。
御膳房的大厨们被调到了工厂,几十口大锅里燉著香气扑鼻的红烧肉。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在酱油和冰糖的滋润下,颤巍巍地抖动著。
“装罐!趁热装罐!”
一勺勺滚烫的肉被倒进铁罐里。
“封口!”
工匠们迅速盖上盖子,用锡焊將边缘封死。
“杀菌!”
封好的罐头被送进巨大的高压蒸汽锅(其实就是赵高之前炸炉那个蒸汽机的改良版),进行最后的“桑拿洗礼”。
隨著蒸汽的嘶鸣,一罐罐承载著大秦黑科技的“红烧肉罐头”,正式下线。
为了测试保质期,王建国特意让人把第一批罐头放在了环境最恶劣的地方——锅炉房的烟道旁,模擬高温环境;还有冰窖里,模擬极寒环境。
时间飞逝,转眼一年过去了。
这一年里,大秦的铁路修到了河西走廊,电话线通到了岭南,扶苏的牛痘普及到了每一个乡村。
而那批被遗忘在角落里的罐头,也终於迎来了重见天日的时刻。
麒麟殿上,摆放著十个满是灰尘、甚至有些锈跡斑斑的铁罐子。
“这就是……一年前的肉?”
李斯围著罐子转了好几圈,捂著鼻子,仿佛里面装的是生化武器。
“国师,这东西真的能吃?现在的肉放三天就臭了,这一年……怕是都化成尸水了吧?”
群臣纷纷点头。在他们的认知里,食物腐烂是天道,是不可逆转的自然规律。逆天而行,必有妖孽。
“能不能吃,打开便知。”
王建国拿出一把特製的“开罐器”(其实就是把锋利的带刃起子),递给旁边的侍卫。
“开!”
侍卫有些紧张,手有点抖。他握住罐头,用力刺入马口铁的边缘。
“嗤——”
一声轻微的气流声响起。那是罐內真空被打破的声音。
紧接著,隨著铁皮被一点点撬开,一股浓郁的、熟悉的、带著酱油和肉香的味道,瞬间在大殿里瀰漫开来。
“嗯?香的?”
李斯的鼻子抽动了两下。这味道,和御膳房刚出锅的红烧肉几乎一模一样!甚至因为长时间的燜制,那种肉香显得更加醇厚。
盖子完全揭开。
只见罐头里,红亮油润的肉块静静地躺在凝固的汤汁冻里。没有绿毛,没有酸臭,只有令人垂涎欲滴的色泽。
“神了!真神了!”
少府章邯惊呼出声,“这肉……像是睡了一觉,刚醒过来一样!”
“谁敢来尝第一口?”嬴政坐在龙椅上,虽然也被这香味勾起了馋虫,但作为皇帝,他必须保持谨慎。
群臣面面相覷。虽然闻著香,但这毕竟是“一年前的古董肉”,谁知道吃下去会不会当场暴毙?
就在这时,一个铁塔般的身影从武將列中大步走出。
“末將愿试!”
正是项羽。
这傢伙自从学了物理后,对一切“新奇”玩意儿都充满了探索欲(主要是食慾)。他早就受够了军营里的乾粮,此刻闻到这红烧肉的味道,肚子里的馋虫已经在打鼓了。
“好!项籍,你来!”嬴政准了。
项羽也不用筷子,直接从怀里掏出一把银勺子(隨身携带,专业乾饭人),挖了一大勺肉连带著汤冻,塞进嘴里。
全场死寂。所有人都盯著项羽的脸,等待著他口吐白沫或者七窍流血。
项羽嚼了两下。
他的眉毛跳了跳。
然后,他的眼睛猛地瞪大,绽放出精光。
“唔!唔唔唔!”
项羽没说话,而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挖了一大勺塞进嘴里。
“咕嘟。”咽下去。
“陛下!”项羽抹了一把嘴上的油,声若洪钟,“好吃!太好吃了!肉质酥烂,入口即化,连骨头都酥了!虽然……虽然有一点点铁锈味儿,但这点铁锈味反而更增添了男人的阳刚之气!”
“铁锈味?”王建国记下了笔记,“看来內壁涂层还得改进。”
看到项羽吃得这么香,还没死,旁边的刘邦坐不住了。
“陛下!臣也愿为陛下试毒!”刘邦衝上来,抢过另一个罐头,也不管有没有勺子,直接用手抓了一块。
“哎呀!真香!”刘邦一边吃一边眼珠子乱转,“陛下,这东西好啊!这不仅是军粮,这是商机啊!您想啊,那些远行的商队,那些出海的渔民,要是能带上这么几罐肉,那还不得把家底都掏出来买?”
刘邦迅速进入了推销模式:
“咱们可以给它起个名,就叫『大秦时光罐头』。gg词我都想好了:封存时间的美味,把一年前的红烧肉,送到你嘴边!”
嬴政看著这两个吃货,忍不住笑了。
“好一个时光罐头。”
嬴政走下龙椅,来到案前,亲自拿起一罐打开的肉。
“小g。”
【在,政哥。】
“这一小罐肉,真的能让朕的大军,走到世界的尽头吗?”
【不仅仅是肉,政哥。罐头技术可以保存蔬菜、水果。这意味著坏血病(scurvy)將不再是远洋海军的噩梦。您的舰队可以航行几个月而不必靠岸补给。对於征服世界来说,这比核武器还重要——因为核武器只能毁灭,而罐头能让人生存。】
“生存……”嬴政夹起一块肉,放进嘴里。
那肉確实有一股淡淡的金属味,但在嬴政嘴里,这却是权力的味道。
“传朕旨意!”
嬴政咽下肉,目光变得锐利。
“一、少府全力生產马口铁。朕要让大秦的每一块铁皮,都变成时间的牢笼!”
“二、建立『大秦食品总厂』。不管是猪肉、羊肉,还是岭南的荔枝、东海的黄桃,统统给朕装进罐头里!”
“三、徐福!”
角落里的徐福浑身一激灵:“臣在!”
“你不是说要出海找那个什么美洲吗?朕给你准备一万罐红烧肉,五千罐黄桃。这次要是再找不到,你就把自己装进罐头里,给朕寄回来!”
徐福感激涕零:“臣……臣定不辱命!有了这神肉,別说美洲,就是天涯海角,臣也爬过去!”
罐头的量產,迅速改变了大秦军队的面貌。
蓝田大营里,士兵们再也不用啃那种崩牙的乾粮了。
“嘿!老张,你那是啥罐头?”
“红烧牛肉的!你呢?”
“晦气!我是午餐肉的!全是麵粉,没嚼头!”
战壕里,士兵们拿著发下来的罐头,互相攀比交换。吃完后的空罐子也没浪费,被心灵手巧的士兵们改造成了喝水的杯子、挖土的铲子,甚至是简易的地雷外壳。
然而,新事物总有副作用。
一个月后,王建国收到了来自前线的一份奇怪报告。
“陛下,蒙恬將军来电。”王建国表情古怪。
“怎么?罐头吃死人了?”嬴政紧张地问。
“不……蒙將军说,自从发了罐头,士兵们的战斗力確实提升了,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体重大幅上升。尤其是骑兵营,战马都快驮不动了。而且……因为罐头太好吃,很多士兵捨不得吃,甚至拿去跟当地百姓换媳妇。”
嬴政:“……”
“这帮兔崽子!”嬴政笑骂道,“告诉蒙恬,加强训练!每天负重跑五公里!吃进去的肉,都给朕练成肌肉!”
而在民间,刘邦的“大秦食品公司”也开张了。
但他卖的不是普通罐头,他搞起了“年份原浆”……哦不,“年份肉”的概念。
咸阳最繁华的朱雀大街上,刘邦的铺子门口掛著大牌子:
【皇家特供·封存三年的极致美味】
“瞧一瞧看一看啊!这是始皇帝三十三年封存的红烧肉!那是大秦最风调雨顺的一年!猪都是听著《秦王破阵乐》长大的!肉质紧实,回味悠长!”
“现开现吃!假一赔十!”
一个富商好奇地凑过来:“刘老板,这三年的肉……不臭?”
“臭?”刘邦瞪大了眼睛,“这叫时间的沉淀!这叫岁月的醇香!就像陈年的老酒,越放越值钱!这一罐,收你五百钱,那是交个朋友!”
富商半信半疑地买了一罐,打开一吃,果然肉质酥烂,別有一番风味(其实就是烂得更彻底了)。
“好!好肉!”
就这样,在刘邦的忽悠下,大秦掀起了一股“收藏罐头”的热潮。甚至有贵族嫁女儿,嫁妆里都要放上几十罐“十年陈酿红烧肉”,寓意日子越过越红火。
东海之上,波涛汹涌。
一支庞大的舰队正在集结。那是徐福的第二次远洋探索队,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寻找美洲”舰队。
旗舰的甲板上,徐福看著堆积如山的木箱,箱子上印著“大秦军需·红烧肉”的字样。
他拿起一罐,冰冷的铁皮在手中显得格外沉重。
“局长,”旁边的副手韩信(被嬴政派来当监军兼保鏢)拍了拍他的肩膀,“有了这玩意儿,咱们就算在海上漂个一年半载,也不用怕了。”
徐福点点头,目光望向无尽的东方。
“是啊。以前出海,那是拿命在赌。现在……”徐福笑了笑,打开一罐黄桃罐头,叉起一块金黄的果肉放进嘴里。
甜。
齁甜。
但这股甜味,压住了海风的咸腥,也压住了內心的恐惧。
“现在,这只是一场带著乾粮的远足。”
“出发!”
隨著一声令下,蒸汽汽笛长鸣。舰队破浪而行,带著大秦的钢铁、火药,以及那几万个密封在铁皮罐子里的“时间胶囊”,向著未知的世界驶去。
而在他们身后,一个刚刚吃完红烧肉罐头的海鸥,满意地打了个饱嗝,把空罐子当成了新的巢穴。
在这片古老的大海上,人类第一次,用工业的力量,战胜了时间的腐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