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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金龙之怒,开杀

    权游之真龙君王 作者:佚名
    第121章 金龙之怒,开杀
    第121章 金龙之怒,开杀
    深红色的云层下,传来狮鷲与三头血鹰的叫声。
    虽然空气中还有硫黄和雾霾的味道,但以血魔法创造的怪物却顽强的生活著。
    他们的驱动以火元素为基础,但也不排斥吃些血食。
    只是和真正动物,真正的人比较,火殭尸已经丧失了享受的美好,而是杀戮的本能。
    在不远处那淡漠的黑雾中,还有长毛人骑著独角兽血殭尸的身影,也在慢慢逼近。
    韦赛里斯还看了一眼长毛人火殭尸的队伍,实在是丑的別致。
    原本他认为伊班人就是最丑,体毛最多的人类种族,看来已灭绝的长毛人犹有过之,难怪很多人认为长毛人是伊班人的祖先。
    伊班人来自於岛屿国家伊班,有两大特色,一是他们的体毛是目前已知世界最多的。
    二是以丑陋粗笨,个子不高但健壮著称。
    伊班人肌肤苍白,血管为暗青色,但毛髮却漆黑坚韧。
    伊班男人留大鬍子,体毛覆盖四肢、胸膛与后背,而粗糙的体毛在女人中也司空见惯,有的女人甚至上唇都长毛。
    伊班人的体格魁梧,宽肩胸阔,身高却低矮很少有超过五尺半,且双腿粗短,两臂顾长。
    他们面容特徵鲜明,倾斜的眉毛眉峰突出,眼睛小而下陷,牙齿方正硕大,下巴厚重。
    连奴隶贩子都嫌弃伊班人,伊班女人被认为相貌丑陋,不適合做床奴;举止粗蛮,不適合做奴工。
    因此很多被卖为奴隶的伊班人最终在弥林、渊凯和阿斯塔波的竞技场里度过余生。
    但以战斗力来说,比伊班人更魁梧,更高壮的长毛人骑兵也不容小覷。
    韦赛里斯只能先解决天空中的敌手,然后再消灭长毛人火殭尸。
    韦赛里斯和金龙在废墟丘陵之间的平地上,金龙已经近乎將三头血鹰的肉身吞噬的乾乾净净。
    烈阳张开嘴巴,吐出一缕黑烟,算是美美饱餐一顿。
    魔龙的食物要是身量的数倍,但是在瓦雷利亚废土,烈阳也不能顿顿吃饱饭。
    金龙烈阳的龙吻尝试性的也和韦赛里斯的银色胸甲碰了碰,小龙感觉这种游戏还挺有乐趣。
    韦赛里斯心里鬆了一口气,更有一种自信满足之感。
    那艰难的火焰道路,他韦赛里斯已经完成了。
    现在,是时候准备给世界来一些新的乐子了。
    这正是皇帝奥利昂对他的请求,让世界陷入喧譁与热闹,狠狠报復那些背叛龙王者,去攀登权力的巔峰。
    一百多年了,世人又將听到魔龙高鸣的咆哮。
    而他,韦赛里斯.坦格利安,就是这一传奇的缔造者。
    以往龙的命名也就是几种方式,第一种是神灵之名,贝勒里恩,瓦格哈尔。
    还有的是龙的形象和特点,比如偷羊贼,贪食者。
    还有的是一种寓意,黎明,暴云,月舞。
    最后就是人名的纪念法则,雷哥。
    而韦赛里斯觉得烈阳虽然土俗一点,也符合命名规律。
    长夜將至,人类需要太阳,炽热的太阳。
    金龙烈阳虽然孤高骄傲,但韦赛里斯已通过伙伴的考验。
    孤独,骄傲,狡猾,强大,贪婪。。。。
    韦赛里斯如同读懂了金龙眼眸中的情绪,他机灵,狡猾又强悍,所以才能在这瓦雷利亚废墟中生活下来。
    顶尖的独行侠和猎食者,猎杀过诸多对手,才能熬到现在。
    否则如同那过去的韦赛里斯一般,也像是落魄的无地王。
    金龙不太需要驾驭者,但韦赛里斯的表现却让金龙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强大,危险,甚至有些疯狂的猎手。
    一般驯龙的规律是小龙比老龙更好驾驭,母龙比公龙更加柔和,曾经有主的龙比无主野龙好驾驭些。
    烈阳性子不像贪食者,偷羊贼那种老野龙一样暴戾,龙焰浓度也没有到恐怖地步,但也很是高傲,脾气强硬,不接受被愚弄。
    “你们组成阵势,防御长毛人,我在空中先对付血鹰和狮。”韦赛里斯对他的侍从吩咐道,已经报废了数人,而这旅途还未曾结束。
    “韦赛里斯国王万岁!诸神保佑韦赛里斯国王。”
    “龙王万岁!”
    在这种困难的死局中,国王竟然新驾驭了一条野龙,那么现在,他们胜利的可能性大大增强。
    阿戈斯和贾拉卡早已做好准备,让无垢者再次组好盾阵,对准可能到来的长毛人。
    他们来不及为韦赛里斯驾驭魔龙的奇蹟而再次欢呼,已经又要转身投入新的战斗。
    那种骑著独角兽的可怕蛮子,长毛人组成的骑兵。
    “那么现在,让我们並肩而战!”韦赛里斯对烈阳说道,血鹰和狮鷲的高亢嘶鸣已到,马上就是危险的攻击。
    烈阳如同听懂了韦赛里斯的话语,低声咆哮后將脖子曲了下来。
    韦赛里斯感受到烈阳鳞片那种炽热的温度,然后起身爬上龙背。
    金灿灿的鳞片如同秘金塑造,有一种华美气氛。
    本来韦赛里斯还有一个龙鞍的,但眼前没时间捣鼓。
    烈阳先適应了一下韦赛里斯的体重,在地上快速走了几步之后才开始起飞。
    毕竟以前他都是自由自在的,现在也要尝试负重前行。
    魔龙的身躯主要由脊骨,尾巴和翅膀组成,再加上龙骨轻而硬,魔龙的身躯比同等长度的战马轻的多。
    韦赛里斯这种高挑矫健的战士,金龙还能扛得动。
    若是阿戈斯那种肌肉小魔山,就要直接把金龙压垮了。
    烈阳怒吼咆哮,以势冲青天之力,杀向空中的血巫师造物,狮鷲和血鹰。
    眼前出现的三头血鹰比之前死去的那只更大,脾气也更暴躁。
    而血狮鷲长有狮子的身躯、尾巴、后肢和鹰的脑袋、双翼、前爪。
    血狮鷲的眉心,面颊和喉咙都镶嵌了红色血滴宝石,而身上还著火焰一般的纹理。
    当然韦赛里斯见到的狮鷲也不是真正的原生动物,而是血巫师血肉拼接出来的,皮肉缝合在一起,以血魔法驱动。
    韦赛里斯听到了风的声音,就是现在,他开始隨之飞翔。
    韦赛里斯觉察到烈阳也有些激动,估计之前和这种血巫师的宠物已发生过战斗。
    半空中的狮和血鹰还有些懵了,没想到金龙没有逃走,还要和他们一打二。
    金龙烈阳是偷袭和游击的高手,只占便宜不吃亏。
    而今天却开始正面对决狮鷲和血鹰,让他的敌人有些摸不著头脑。
    在自然界中,野龙的捕猎方式类似於老虎。
    野龙一般和老虎一样,都是独居。
    老虎的捕猎方式是静伏或潜行至一定距离,然后突然袭击,猛扑过去,咬住被捕动物的颈部,使猎物无法逃脱。
    老虎一般也不会对决比他体型大很多的对手或者群体对手,这是一种猎手的谨慎,要更狠更快的杀戮,也要注意杀戮成本。
    魔龙最爱的捕猎方式也是盘旋上升到天空,然后开始突然俯衝飞下。
    只是野龙作为高傲內向,多疑而凶猛的猎手,动作敏捷又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野龙灵活狡猾,不会如同家养魔龙一般能跟著主人去打一对多的必死局。
    而现在,烈阳是感受到了韦赛里斯的力量,尝试著一次性干掉两个对手。
    而这,也是一种信任。
    烈阳愤怒的咆哮起来,魔龙作为天生的空中霸主,明显是比血狮鷲和血鹰速度更快,龙焰浓度更高。
    尤其烈阳还是年幼的魔龙,速度更是迅疾敏锐。
    韦赛里斯感觉到天空在旋转,在金龙背上,金红色的龙焰汹涌喷出,在天际炸出来金红色的掛毯。
    狮鷲和三头血鹰也开始嘶吼起来,口中喷出那种暗沉如血的火焰。
    他们的实力不弱,但是和龙对比,算是各项低配。
    “那么现在,杀!”
    金龙烈阳在空中飞舞,魔龙的敏捷和速度更甚狮鷲和血鹰。
    韦赛里斯感受到风声狂呼,於是夹紧魔龙的脖颈,抓好缝隙棘片,魔龙的鳞片与血肉也都带著一种炽热,在冬日里会如同明亮的暖玉。
    狮鷲和血鹰愤怒的吼个不停,他们没有追到金龙,反而自己被金龙喷的龙焰烧到好几次。
    几次是皮糟肉厚,但也不是完全免疫的。
    狮鷲和血鹰一左一右分开攻击,想要攻击烈阳的脖子。
    在都是火焰攻击的基础上,尝试物理攻击。
    金龙烈阳极大发挥了他的敏捷性,如同翩翩起舞的猎鹰,迅疾而快速。
    往往是攻击完之后,就迅速起飞。
    一击即中,就注意错开身子。
    烈阳躲开血鹰和狮鷲的喷吐,又错开他们的牙齿和爪子,绕到背后开始从上方攻击。
    烈阳喷出来明亮的金红色火焰,如同熔炉一般,明亮胜过太阳。
    而身上布满伤口的狮和血鹰也开始喷出火焰。
    火焰猛烈的炸开,在上空炸出来点点花火。
    龙骑士被火焰攻击也可能是致命的,不过韦赛里斯有火元素亲和,是一个极大的bug。
    韦赛里斯甚至拔出真龙之剑,火元素聚敛组成紫红色的剑芒,也在高空中呼啸斩出。
    狮鷲和血鹰的速度没有优势,如今还遭到了双重暴击。
    “先杀狮鷲,对著眼睛。”韦赛里斯说道。
    狮比血鹰更笨拙,毕竟狮子的肉体更重,而且他只有一个脑袋。
    这玩意在速度和敏捷来说,就是一个鸡肋,造成的威胁和统治力,感觉也无法对比三头血鹰。
    狮子的肉体太重了,就是加上了老鹰的肢体,也不会飞的特別快速。
    烈阳对著三头血鹰就是猛烈的火焰攻击,三头血鹰愤怒的追赶。
    然后烈阳加速凌空高飞,对准狮的方位。
    猛烈的金红色火焰炸开,旋转著飞舞在笨拙狮鷲的面前,命中了狮鷲的眼睛,这一下狮鷲也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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