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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书库 > 综合其它 > 作精小少爷下乡后,被村霸宠翻了 > 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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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我以为只是客套话,但是这个小家伙却当真了。
    我住校,这个小家伙就隔三差五地来找我,我上课,他就在我的宿舍里头睡觉。
    我问他,为什么不回家?
    他说,你这里好玩儿。
    我不知道我这里到底有什么好玩儿的。
    我不会说话,也不会玩儿,带不了他。
    小郴榕都觉得我木,觉得我没意思,拉着我全寝室的人,散钱让人家陪他打扑克,却独独孤立我。
    可他独独肯睡我的床,会穿我的大拖鞋,会用我喝水的杯子。
    所以我不把他的孤立放在眼里,反倒觉得开心,觉得喜欢他。
    我毕业的时候,小郴榕也长大了一点儿,初具少年模样。
    我喜欢他,一直喜欢他。
    所以在我毕业之后,一点儿旁的想法都没有地,就这样进了郴氏公司。
    郴嵘业曾经还说,他资助这么多的贫困生,就我最知道感恩。
    但他不知道,我在努力工作的背后,心里存了多少阴暗的心思。
    我应该是喜欢男人的,天生的,从郴榕初具少年模样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了这一点儿。
    我没有想过我会跟他在一起,就只顾着喜欢了。
    当我第一次看到那个少年,开始跟各种女人谈“爱”的时候,我也只是失落了一下而已。
    他欢喜他的,我欢喜我的。
    我知道我的演技不算好,但郴榕也确实心大,一直都没有察觉到。
    但郴嵘业却察觉到了,我想我看向郴榕的每一个眼神,他都知道。
    但他知道,我不敢,甚至开始利用这一点。
    我知道,我不在乎,我甚至觉得这样也挺好的,这样的话,我那阴暗的心思有了交换,好像也不怎么见不了光了。
    就只有郴榕不知道。
    如果说这是一场暗恋的长跑的话,我并不觉得辛苦。
    每天都能见到自己喜欢的人,怎么能叫辛苦呢?
    当我把这一场暗恋,告诉郴榕的时候,郴榕就这样躺在我的怀里,挑了一下眉毛,说:“就这样,可真没意思。”
    我笑了,问他:“那你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郴榕有一点儿说不上来,而我也有一点儿害怕,生怕他能跟我来一句,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
    他最爱开玩笑了,我知道,只是有些玩笑我受不了。
    可能是我的样子实在是太过可怜,郴榕硬是咽下要开玩笑的心思,还真认真的想了一下,说:“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挺喜欢你的。”
    我不相信。
    郴榕看着我,却又笑了起来,笑的止不住,乐不可支,一个劲儿地说:“真的真的,我骗你干什么!”
    他说的这话实在是不可信,我没办法相信他。
    郴榕可能是真的说不出来,最后就这样叹了一口气,把这件事情给掀了过去。
    郴嵘业一直都不同意我跟郴榕的事情,但只要郴榕愿意跟我在一起,我什么都不会管。
    郴嵘业在工作上压制我,打压我,而我也选了可以说是唯一的一个出路,考了公。
    工作确实稳定了,郴嵘业也确实管不了我,但是工资也确实算不上多。
    郴榕也会出去工作,当保安,当球童,去猫舍,也一直定不下来。
    有时候烦了,他也会抱怨一句这苦逼的生活。
    我有时候是害怕的,只能尽力让自己的职务升了又升,拿回家的钱越来越多。
    但我知道,钱方面,对郴榕来说,确实不够。
    郴榕的那个弟弟也经常过来,没有什么旁的事情,过来就是来挑拨的,想让郴榕回家。
    他一过来,郴榕就会抱着我,假装亲密,仿佛他跟我在一块儿,幸福的不得了。
    池宁不相信,我也不相信。
    因为池宁一走,郴榕就会松开我,然后一个人躺在家里的那一张小沙发上郁闷。
    这件事情,真的折磨了我很久,一年又一年的。
    终于,那一天晚上,我喝了一点儿酒,回到家之后,就这样蹲在郴榕的面前,告诉他:“如果你后悔了的话,你可以回去,我们的关系也可以回到以前那样…”
    我当时说的太煽情了,就像是在演电视剧一样,甚至有一点儿语无伦次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
    郴榕先是惊愕,然后就是大笑,笑我是个傻子,还揉我的脸,说我可爱之类的。
    他却笑不出来,好像还哭了,问他:“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喜欢啊,”郴榕搂着我,说的理所当然的,“第一次见面,就喜欢。”
    我不相信,问他:“喜欢我什么?”
    郴榕想了一下,说:“对我好。”
    半个橘子而已,我不相信。
    郴榕见我不信,就捏着我的耳朵,又故作认真地说了一句:“不浪费粮食。”
    不浪费粮食?
    我醉醺醺地想,我要一辈子都不浪费粮食,一辈子都当一个好人。
    第200章 番外:佘赞劲
    我第一次见到他,就喜欢他。
    这是我奶奶说的,我有一点儿记不清了。
    但我觉得,我当时应该没有把他当成一个人来喜欢,而是当成一个新奇的玩意儿喜欢,一个漂亮的小家伙,一见就喜欢的不得了。
    我甚至怀疑,那次在火车站见到林恙的时候,也是因为林恙长得过于好看。
    所以就算是忘了,只要再见一面,就还是喜欢。
    喜欢归喜欢,但毕竟长大了,林恙在我面前,也不再是一个小家伙了。
    我把他当成一个过客来看待,但一开始的时候,却没有想过,我跟他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什么关系呢?
    我想给他做饭吃,挣钱给他花,想看着他,触碰他,想看他因为我而露出的每一个小表情。
    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魔怔了,也实在是想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做喜欢一个人这么矛盾的事情,然后变得跟一个傻子一样。
    但一看到林恙,我就顾不上想这些问题了。
    当傻子,有当傻子的好处。
    当个傻子,才能这么开心。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追求开心,或许也不能说是追求开心,这样解释起来,实在是太过单薄了。
    所以另一个词可能会更合适——幸福。
    幸福是本能,追求林恙,是我的本能。
    本能地,我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去得到他。
    可是后来我才发现,我已经喜欢上他了,却还从来都没有了去解过他。
    我也终于见识到了,一个看起来这么无害的人,同样也能没心没肺,薄情至此。
    他有时候好像很喜欢我,但是又好像下一刻,我就跟他没有一点的关系。
    我后来才知道,他对任何人,都是如此。
    我走不到他的心里,这一度让我暴躁不已。
    以至于稍微看到一点儿走进他的心里的机会,就会让我在他的前面露出贪婪来。
    林恙应该是察觉到了,所以才会怕我,就像是一只兔子似的,看到一点苗头,就连忙躲到自己窝里。
    他叫他,他不出来,我只能一点儿一点儿地哄,哄他出来,一次又一次。
    也是后来才知道,林恙之所以不能喜欢我,可能就是觉得自己是一只兔子。
    而在他的眼里,我或许是一只老虎,一只狼。
    他能接受一只老虎,一只狼给的好处,但是一只兔子,是不可能爱上一只狼的。
    再大的诱惑,仿佛都无济于事。
    所以,在我朝着他露出爪牙的时候,他就会想着离开。
    这件事情,让我内心的暴躁,一步一步地演变成了痛苦。
    我试着一次又一次地打磨自己的爪牙,露出一个无害的样子来。
    而这样确实有用。
    林恙的心也确实够大的,可以说,只要用点儿心思,别人就能轻而易举地就能再次靠近他。
    但也只是靠近而已…
    我觉得自己根本就走不进他的心里。
    在我的一再经营下,终于,我们还是订了婚,结了婚。
    而直到这个时候,他还从来没有明确地告诉我一次,他喜欢我。
    如今我看着他,已经没有了询问的心思了。
    我渐渐觉得没必要。
    毕竟,不管是因为我的手段,又或者是什么,他不是已经嫁给了我,而不是嫁给,或去娶别人吗?
    所以我对他来说,终究是不一样的,全世界独一无二的那种。
    所以我就心想,他在我身边就好,现在就很好。
    当初,结婚之前,我跟他的爸爸,爷爷,就独断地说,要林恙有一个孩子,当时,甚至没有征求林恙的意见。
    我以为当时林恙是在闹小脾气,以后哄一下就行了,或许他的爸爸跟爷爷也是。
    如今,我们已经结婚五年了。
    再一次提起这件事儿的时候,林恙竟然还是一下子就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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