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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一柄不需要思想的武器

    “背锅倒霉蛋,撒旦基督徒,被弃小头目,这四个黑鬼还真是各有特色啊。”
    史蒂芬翻看著自己记下来的记录,
    “我们审了好几天,都不如你几个小时的效率高。”
    “因为你们是警察,不在街头混跡,不了解这些帮派成员的想法,更不知道他们的区別。”
    罗根作出了解释。
    在警察们眼中,这四个黑鬼只是长得不一样的黑鬼,其他的没有什么不同,都是触犯了法律的匪徒。
    只需要用凶狠的態度,和满电的电棍,就可以让他们屈服。
    但实际上,每个黑鬼都有自己不同的帮派地位,都有自己不同的目標,也都有自己的不同的想法。
    “你说的对,现在就剩最后一个了,这个黑鬼也是四个中最硬的,连我们的泰瑟枪他都不怕,真是一个硬骨头。”
    “我明白了,放心,他也会同意的。”
    这些情况罗根已经在之前的审讯记录中了解到了,他推门走进最后一间审讯室,这是用一间小型办公室临时改的。
    窗户本来是大型落地窗,此刻正用窗帘挡的严严实实。
    明亮的日光灯永不停歇地闪耀著,墙角地空调持续吹著冷风。
    那杯特地准备的咖啡被打翻在地,液体痕跡已经逐渐乾涸。
    审讯椅上坐著的黑人壮汉穿著短袖,但身体没有一丝颤抖,像是感受不到房间里的寒冷。
    他的牙齿咬得紧绷,看人的眼睛像是一头狼,正盘算著脱困之后怎么把面前的人撕碎。
    【弗林:色孽教团高级执事】
    【忠诚:25(他觉得帝国还有救,前提是让教团教首去坐帝皇的位子)】
    【恐虐:85(拳头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
    【纳垢:14(教团还需要继续扩大规模)】
    【色孽:43(想要更强的肌肉)】
    【奸奇:15(不聪明,但忠诚)】
    “弗林,瘸帮有名的打手,在抢劫案中主要负责制服反抗人员,以及快速搜罗现金,对吧?”
    罗根给话题起了个头。
    弗林没有回答,他只是保持著之前的那副眼神。
    “在来你这里之前,我先把他们三个都审了一遍,你猜怎么著?”
    罗根停顿了一下,拋出了一个鱼鉤。
    对面的壮汉果然开始上鉤了,他的眼神变了,开始多了一层思索。
    他望著罗根被墨镜挡住的眼睛,想要得到答案,但对方气定神閒地悠哉坐著,就是不继续说。
    他只能无奈开口问:
    “他们说了什么?”
    “哈!我还以为你因为之前被我打了一拳,变成了哑巴了呢!”
    弗林这么在意同伴说了什么,再根据【洞察之眼】提供的数值,罗根判断,这是一个对特伦极为忠心的人。
    想要让这样的人背刺特伦或许会有些难办,但实际上,弗林心目中的特伦或许跟实际上的特伦並非相同,如果把那三个主犯所遭遇的拋弃,以及特伦的真面目告知的话。
    也许会简单一些。
    “好吧,不开玩笑了,你的那三个同伴,全都说整个抢劫案的背后,是特伦策划的。”
    弗林猛地想要站起来,但因为身体被束缚住,尝试失败,他怒吼著:
    “他们怎么敢的!出了事就往特伦老大身上推!他们就是这样回报特伦老大的?”
    “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別急,他们都是有自己的理由的。
    奎恩,一个刚加入瘸帮半年的小伙子,但根据他本人的描述和兰斯的佐证,这起抢劫案中,特伦早早把他当成了背锅的人,所以他没有被安排藏身点,在某次外出閒逛时就被警察轻易抓到了。
    而且,据奎恩所说,他本人並没有从帮派那里拿到过多少钱,即使被认定为承担罪名的人,他也不会得到补偿。
    所以,他选择说出实情,减轻自己的罪名。”
    在审讯记录里,明確说明了这个傻大个完全没有参与整个案子的策划,他只是一个执行者。
    所以时一个非常好忽悠的人。
    “那另外两个呢?他们可都是老资歷了!特伦老大待他们不薄啊!”
    弗林没有再揪著奎恩不放,显然对方的做法有些合理。
    “詹森嘛,你知道的,他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但特伦总是让他作为行动中的枪手,如果有胆敢反抗的人,就会送上一发子弹。
    但是他在我们的梳理下,才意识到,为什么每次拿枪的,都是他自己,而不是其他人,为什么偏偏要他一个基督徒去杀死生命?
    他说,是因为特伦知道他把大部分得到的钱全都捐给了教堂,上帝对他有更多的宽容度,所以才会让他来承担这个罪恶。
    但只要是个基督徒都知道,钱財怎么能比得上生命?
    所以,他也选择了指认特伦。”
    弗林沉默了一阵,詹森的情况他或多或少知道一些,以前他也奇怪为什么一个瘸帮成员会信基督教,还总是当枪手,毫无忌惮地杀死反抗者,今天才算明白。
    “那兰斯呢?他总是说自己备受老大的重视,他是那个最不该背叛的人。”
    弗林接受两个同伴的背刺的事实,但仍然还想知道最后一个同伴改口的原因。
    “兰斯啊,他才是最可怜的那个。
    他加入瘸帮,已经有8年了,据他说,经过他手处理过的同伴数量多达近百个。
    这些同伴都是像奎恩那样的行动背锅人,像詹森那样的老资歷成员,需要花很多钱养著。
    他还说这次行动,詹森就是被设定好的第二的背锅人,所以才被藏在地下通道这种很容易被发现的地方。
    这些处理,全都是特伦授意的,每一次他都铭记在心里。
    但在这一次,他自己终於也成了被处理的一员,因为这一次,特伦没有想办法救他。
    毕竟,他是知道特伦拋弃这么多成员的人,被扔进监狱然后托人干掉是最好的处理方法。
    但他不甘心,所以他选择了指认特伦。”
    三个人都有充足的理由,弗林再次沉默下去,这一次,他的內心无比焦灼。
    特伦老大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他怎么可能是这样的?
    罗根在此时送上助攻:
    “弗林吶,你对特伦这么忠心,但是,他有找过你討论过任何一次行动方案?”
    壮汉猛地抬头,他终於意识到了自己在帮派的真实地位。
    “嘖嘖嘖。”
    罗根咋著嘴,
    “你看,你就是特伦手里的一把刀,一柄工具,一把不需要思想的工具,现在你知道了他的真面目,该怎么办啊……”
    弗林的大脑一团乱麻,如果早知道特伦是这样的老大,他一定不会选择跟著他,但一切都已经很晚了,他已经在警局里了。
    “所以,你们是想让我也指认他?”
    他最后开口问。
    “只是让特伦得到应有的审判,真正的他不值得你的忠诚。”
    “好吧,我会指认的,等他也被关进监狱,我会好好问问他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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