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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9章 经年之变

    第1669章 经年之变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鬢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此前的林朝辞只是背过这首诗,明白其中的意思。
    但要说体会,还是差了点。
    毕竟,像穿越之前,虽然他也有在外地求学的经歷,但逢年过节还是会回家的,最常见的就是寒假和暑假,哪怕上了大学,该回家还是要回家的,不至於说两个假期全在外面兼职,再加上他有一些兴趣爱好,自己琢磨著写了几本网文小说,虽然赚的钱不是很多,但比起那些在夏天里还要穿著玩偶服做兼职的人,还是很愜意的,而且,写网文的优点就在於相对自由,给个电脑,甚至给个手机,连上网或开个流量,隨时隨地都能写,在寢室里写可以,放假回家之后写也是一样的,所以,也就不用考虑放假能否回家的问题了。
    而在穿越之后,明摆著回不去了。
    起码是暂时回不去了。
    要说对这首诗有所感悟,纯属扯淡。
    除非他能回去。
    或许能更深一步的了解这首诗。
    虽然在穿越之后,他也不是没有房子住了,但眾所周知,房子跟家是两码事,哪怕他重新组建家庭,毕竟,这一路走来,跟他有瓜葛的女孩不在少数,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对故土的那份留恋,或者说,对曾经的记忆持有怀念。
    说白了,如果他真的回去了。
    回到穿越之前的那个老家。
    看到的却不是自己记忆中的景象。
    而是被改造后的高楼大厦。
    他必然会感觉到失望。
    要是那时的他还保留著实力,他甚至会做出武力施压的手段,要求把这片区域还原成其原本的模样,或者说,还原成自己记忆中的模样。
    归根结底,人性如此。
    都想要获得,不喜欢失去。
    不过,理论上说,失去是没办法的。
    这个世界的规则是弱肉强食。
    而不是每个人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
    因此,一切的失去都可以总结为实力不足的结果。
    就像武力施压这种手段。
    看似不行。
    区区一个人。
    怎么可能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前提下影响这个区域所有人的生活,甚至是让当地的各方面力量配合,乃至一国,甚至是一个星球上的所有力量为之协助,不计代价的进行修復工作?
    但现实是完全有可能!
    假设他有爆星级別的战斗力。
    一拳打爆星球的那种。
    就算他说,我是全人类的祖宗,全人类都不得不承认,因为没人想死,起码多数人不想死,即便有少数人不服,也会被多数人镇压,胁迫服从,毕竟,你想死的话可以隨便找个地方,我们可以放下助人情节尊重你的选择,但你不能因为不服从让我们所有人跟著陪葬。
    因此,拥有力量很重要。
    至於说,没有力量该怎么办……
    显然是服从。
    或者说,接受这种变化。
    因此,虽然在穿越之后,他有了很多房子,但那些房子里蕴含的都只是他记忆中的一部分,跟代表著源头的家是两个概念,而像眼下的萧家,或者说乌坦城,虽然也不是他的故乡,但该说不说,转世投胎附带的代入感確实不是单纯的穿越能比擬的,虽然不至於有多大的感伤,但產生些许的感慨確实是合理的。
    望著乌坦城门口的行人与车马。
    身穿黑袍的林朝辞双手插兜。
    一旁,是同样身穿黑袍的小蝶。
    同样默默注视著这一切。
    其实,用黑袍来形容两人的著装並不准確,因为在黑袍之下,两人另有一身武者的劲装,护臂和护腿一个不缺,包括束腰,也就是腰带,都是按照標准的戎装模式所配置的,所谓的黑袍更多的只是黑色斗篷,虽然这样的著装放在现代会有些奇怪,但放在这个超凡者横行的世界里,放在这个种族各异审美各异的背景下,也就不怎么奇怪了,反而很正常。
    说白了,作此打扮的人不在少数。
    见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了。
    像林朝辞与小蝶这样的打扮,在边境和森林周围,尤其是塔戈尔大沙漠周边,极其常见,是不少僱佣兵最喜欢的配置,方便行动和作战。
    黑色的斗篷有利於在夜间行动。
    而且,还能有效避免尘土的侵袭。
    不少特製的斗篷,也就是由魔兽皮毛製作而成的,甚至可以被当做软甲使用,对剐蹭类型的攻击拥有极强的抗性,甚至能在一定程度上免疫水火,另外,当遇见难缠的对手时,还可以將斗篷摘下,用以遮挡对手的视线,给自己创造机会,虽然这一招对境界比较高的修士没什么用,但对斗王以下的修士来讲,以此让敌人手忙脚乱一秒钟,还是能做到的。
    而在战斗中,一秒钟足以分出胜负。
    另外,斗篷还能起到遮掩身形的作用。
    比如说,在斗篷的內部加装肩甲。
    就可以让一个女子的背影看上去像是男子的背影。
    只要再戴上面具。
    把声线改变一下。
    基本上就能以假乱真。
    除此之外,还可以掩饰一些武器。
    虽然兵器这种东西在高层之间的流通性並不是很好,斗灵以下的修士使用兵器的倒是很多,但到了斗灵境界之后,也就是能够斗气化兵之后,修士所使用的武器就都是斗气凝聚而成的了,可以隨心所欲的变换,除非是那种镶嵌了高阶魔核兵器,不然,根本不足以让修士动心,再加上很多丹药也需要魔核作为原材料,兵器的普及性也就被进一步削弱了。
    因此,掩饰兵器的这个功能也就不怎么重要了,更何况,一些造形比较奇特的兵器也没办法掩饰,说白了,藏个匕首或短剑很容易,藏个手弩就比较有操作性了,要是换成长刀或长剑,包括林动的战戟和萧炎的巨尺,这种东西根本没法藏,充其量是被收到隨身携带的储物器具里,等需要的时候再拿出来使用。
    但问题在於,有这个配置的人不多。
    储物器具,比如说纳戒。
    並不是什么烂大街的东西。
    哪怕是最便宜的纳戒。
    內部空间一立方米的那种。
    其价格也足以兑换一枚三品丹药,或是二品当中比较罕见的那种,不是几个金幣或几十个金幣就能拿下来的,少说也要上百枚金幣,按照斗破位面的购买力来算,这就相当於上百万,一枚金幣约等於一万块钱,一枚银幣约等於一百块钱,一枚铜幣则是一块钱左右,换算率基本在一百,小小的一枚纳戒就需要上百万,確实不是一般的修士能购买的起的。
    换个角度来说。
    能买得起纳戒的修士本身也不需要遮掩自身形体。
    都是那种能混出头的人物。
    参考云嵐宗。
    別说外门弟子了。
    哪怕是內门弟子,也都没配备。
    纳戒这种东西只在长老阶段和执事阶段完成了列装,也就是说,確保云嵐宗的每一位长老和执事都有纳戒,但云嵐宗的长老加起来还不到十人,所有的执事加起来也不到一千人,足以看出纳戒这种东西在价格上的定位如何。
    对大部分僱佣兵来说。
    斗篷还是很有用的。
    而且,斗篷最大的优势在於价格。
    几枚银幣就能买一套。
    还能后期改装。
    比如说,在上面绘製一些图案,用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包括自己隶属於哪一支佣兵团,在外出执行任务时,能快速辨別敌我双方的身份。
    不过,像以上这些功能,都是林朝辞和小蝶用不到的,他们能用到的功能,也可以说比较看重的功能,仅仅是斗篷在防尘的效果上有比较明显的提升,另外,这两件斗篷都是林朝辞改装过的,在防御力上也拥有不错的表现。
    而今,林朝辞和小蝶也已经长大了。
    林朝辞十五岁。
    远远看上去,貌似十七八岁。
    小蝶二十二岁。
    正值妙龄。
    看上去倒是比较年轻。
    主要跟小蝶是娃娃脸有关,看上去总感觉比较小。
    明明是二十二岁的年纪。
    看上去反而像是十八九的小女孩。
    再加上她的身高一般。
    跟发育的比较快的林朝辞站在一起,反而相得益彰,被林朝辞反超了半头,像这样的少年少女在任何地方都不少见,自然不会引人注意。
    至於修为,就更不用说了。
    要是城门口的这些人能看出一位斗王和一位斗皇的真实修为,只能说明,要么城门口的这些人不简单,都是斗王或斗王以上的强者,要么林朝辞和小蝶刻意释放气息让这些人感知。
    而且,就算是后者。
    对周围人的要求也是极高的。
    说白了,一位斗皇释放的气息显然强於一位斗王。
    但不管是斗皇还是斗王。
    释放出的威压给那些普通人的感觉都是天崩地裂。
    更深一层的差別他们著实难以感知。
    再加上林朝辞和小蝶本就是小透明。
    之前在萧家中就是这样。
    除了日常的吃饭。
    剩下的时间几乎不出门。
    萧家內认识他们的人都不多。
    萧家之外认识他们的人就更不说了。
    少的不能再少。
    跟前些年四处扬名的萧炎截然不同。
    因此,被人看穿这种事也就仅仅存在於假设之中。
    “自我当年六岁外出。”
    “前往云嵐宗。”
    “又在八岁时去往中州歷练。”
    “至如今的十五岁而归。”
    “九年的时间,转瞬即逝,似乎只过去了九天而不是九年,可谓是就差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了。”
    沉吟良久,林朝辞才如此笑道。
    领著小蝶,向城內走去。
    观察起了城內的变化。
    小蝶也是如此。
    先是恍惚了一下。
    而后,才观察起了如今的乌坦城。
    很多变化都是在无声无息中发生。
    和多年前的乌坦城相比。
    如今的乌坦城明显富饶了不少。
    而这一切的变化都跟乌坦城中间的拍卖场有不可分割的关係,或者说,正是因为有了这座拍卖场,乌坦城的经济流通才明显的好了起来。
    “五年前所建吗?”
    林朝辞若有所思的看著不远处那座富丽堂皇的拍卖场,小蝶则在一旁予以补充,远远的指著拍卖场上方悬掛的那个徽章,示意道:“少爷您看,是米特尔家族的家徽,也就是说,这座拍卖场是由一位米特尔家族的嫡系成员所建造的,但按理来说,乌坦城地处內陆,没什么特色產物,又不是什么重城或靠近交通要道,在这里建造一个拍卖场纯粹是赔本买卖,哪怕做的再好,也仅仅是小赚一笔,米特尔家族应该不至於看不到这一点才对啊……”
    米特尔家族的商业確实遍布加玛帝国。
    拍卖场虽然是商业的一部分。
    但跟寻常商业走的是两条路线。
    因为拍卖场需要环境和客人的支撑。
    同样是一枚四品丹药。
    在一座重城里,或是在加玛帝国的首都里,隨隨便便就能拍到上万枚金幣,但在乌坦城这种小城里,能拍到上千枚金幣已经相当不错了。
    原因就在於大家没钱。
    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没钱。
    而是大家都掏不出来上万枚金幣。
    过於珍贵的拍品就算抬上来了,也会因为底价太高而流拍,对任何一个专业的拍卖师而言,这都是一种隱晦的质疑,对他们能力的质疑。
    所以,拍卖场往往会建立在经济中心或政治中心。
    拍卖师也都是挤破了头往这种环境的拍卖场里去。
    试图证明自己的价值。
    试图拍出更高的价格。
    给自己爭取升职加薪的机会。
    米特尔家族敢把一位嫡系下放到乌坦城建造拍卖会,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了常理,如果这个嫡系真的是烂泥扶不上墙,米特尔家族只需要给口饭吃就行了,完全没必要让其操办,毕竟,眾所周知,不怕富二代吃喝玩乐,就怕富二代创业,指不定突然赔一笔大的进去,但如果这个嫡系有能力,哪怕是米特尔家族想让其从基层做起,也没必要把这个嫡系安排的这么低,低到了几乎没有升值空间可言。
    “这是打压。”
    “也是逼迫。”
    看过原著的林朝辞很清楚內幕。
    摇摇头。
    简单的解释了一下。
    隨后,抬眸,微微一笑:“也罢,就当落下一枚閒子,小蝶,跟我去看看这座拍卖场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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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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