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回忆·意识体
上元城,有一年是下雪了的。特別特別冷,鹤悯缩在屋子里不想出门,挨著炉子喝茶,却听见下人来匯报:“尊主,尊上执意要出门玩雪,我们劝不住。”
迟钟病了许久,有段时间没睁眼了,鹤悯想尽了一切办法都没有能力让他好起来,最近又忙於政务,也有些日子没去看他了。听下人这么说,他皱了下眉,多披了一件衣服,起身往外走。
大红色斗篷扑在雪地上,非常鲜艷,风雪小了一些,却还是叫人觉得视线模糊,迟钟就在雪地里玩,冻得通红的手抓著雪球,在地上滚啊滚,他一点点往前推,想把它变大一点。
鹤悯走过去,把他地上拉起来。
“不嫌冷?”他皱紧眉头,拍了拍他身上的雪,髮丝几乎全白了,鹤悯带著手套,拉著他要回房间。
迟钟不想走,指著雪球,“我还没有堆好。”
“冷,你还病著,乖一点。”
“不要,不要……”迟钟摇著头,他的视线並没有聚焦在鹤悯的眼睛上,仿佛跨越了他去看一些早就已经逝去的人。他挣开鹤悯的手往后退了一步,踩住了斗篷,仰头栽了下去,把自己团的雪球压碎了。
雪落在他脸颊上,疼得厉害。
“你总是在闹小孩子脾气。”鹤悯挥了下手,空间门在他身下打开,直接进了屋子。
屋子里暖和,但是迟钟冻久了,接触到热源也只是觉得疼,哪哪都好疼。
头髮上的雪融化了,湿漉漉的,但鹤悯还是看到了许多扎眼的白。
他撩起他的长髮,在指尖捻了捻。
迟钟无知无觉,好像意识並不清楚,他的头髮是一点一点变白的,虽然脸上还没有出现皱纹或者其他什么衰老跡象,但头髮实在是太显眼了,在乌黑的绸缎中夹杂著枯萎的白,好像把他的生命力全部带走了。
淮金陵还能抑制一点,后来迟钟拒绝了他。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神核破碎了,神明盗取来的时间,都要还回去……”迟钟也还不是很清楚为什么只有淮金陵的神力可以稍微治癒自己,鹤悯找的其他治癒系神明都不行。
他想要凝聚龙魂,头顶钻出角,少了一只,右边不见了,手臂上的龙鳞也缺一块少一块的,凝聚不出来,索性算了。
龙魂碎掉了。
其实在满清时期就有感觉,只是他从来不敢直视自己的虚弱,只能不去看,不去想。
“会有办法的。”淮金陵始终不肯放弃。
他苦苦支撑著迟钟,【起死回生】是唯一能逆转衰老的办法。
直到淮金陵战死。
迟钟的状態急转直下,大批大批人类逃亡內地,他也被带著去了山城、锦官城,依旧是睡睡醒醒,头髮白了一半。
那段时光实在是太难捱了,实在是太难了。
迟钟还是觉得自己在做梦,乱七八糟的回忆掺杂在一起,他梦见嬴秦在得知始皇帝死亡、丞相选择助紂为虐该立胡亥为帝王的消息时也是崩溃地质问所有人他怎么会把天下大业交给一个毛头小子,可是人类都在欺骗他,扶苏自刎了,其他家族接连被清算,有谁真的在为帝国奋斗,有谁只是想要自己的利益。
三年时间天崩地裂,农民起义的浪潮撕碎了迟钟华丽的衣袍,嬴秦推开了,將他交於其他人类,然后平静地走进燃烧著熊熊大火的阿房宫,和这座用血泪和尸骨堆叠起来的宫殿一起消散在歷史长河中。
迟钟到底还是天下的尊上,很快,他的服饰再度繁琐起来,项燕对他不错,荣华富贵不过是他挥手撒出去的尘土。
鸿门宴上,泥腿子刘汉冲他眨了眨眼睛。
大汉王朝建立,刘汉自己依然裹著老家的破烂衣裳,穿得非常隨意,儘管刘邦出门行头不咋地但是还想尽力给神明一点好的,刘汉都给迟钟,说自己不差这些年,等华夏养好了有钱了再穿,现在穿不惯。
漠北的风光,有时候也蛮好看的。最起码封狼居胥的时候,扭头看一眼旁边的耀眼的少年郎,迟钟又笑了好久,跟霍去病说,回去之后刘汉一定气得跳脚。少年將军哈哈大笑,说舅舅肯定也得眼红自己,两人抬手击掌,身后是汉军大旗,用敌军的人头祭祀上天。
华贵的衣服一旦穿在身上,就再也脱不下来了。
门阀高墙筑,百姓流离苦。
刘汉不会故意关著迟钟,但是四百年了,他有些苍老,神力衰退了不少,每次听到有哪里造反、起义,总要看一眼迟钟才放心,但是看见他了,又嘆气,也许天下没有不灭的王朝,也许天下没有不死的神明,他总是这般说著,却依然攥著迟钟的手。
迟钟跑了出去,他想看看那个名叫张角的大师到底有怎么样的神力,可以“撒豆成兵”。
大汉不可私自施粥賑灾,是违法的,所以那是“符水”,而“撒豆成兵”,他往快要病死的百姓碗里撒了一把豆子,百姓就成了他的兵。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贫道张角,请大汉赴死。
真可惜,刘汉最后並没有死在平民百姓手里,而是死在了三公九卿暗地里培养起来的神明手里,天下分立,所有人都在爭抢迟钟,他一般都在魏国,还在长安,后来会跑出去,人类抓不住他,迟钟往南跑,去了一趟蜀地,见了诸葛亮。
光復汉室,光復汉室……迟钟又念了一遍,他打心底欣赏他们,只是刘汉不能再有了,三次復国,那这天下就永远是刘姓天下了。
歷史在他身边滚滚而过,三国耗尽英雄气,两晋儘是鼠辈出。
那是迟钟第一次感觉到了死亡的痛苦,三百年的动盪和混乱,他总会一睁眼就换了一处地方,人类不会在物质上亏待他,甚至外族也推行汉语汉服,可他总是痛,感觉自己要被撕碎。
杨隋像嬴秦一样结束了乱世,帝国如日中天,辉煌且盛大。
……二代帝王称得上“煬”。
天下崩溃得如此快,起义军遍地开,迟钟闭上了眼睛,实在是不想再回忆过去的三百年。
李唐將他拉了起来,翩翩少年郎抢了人就跑。他南征北战强大得不可思议,但在继承人上,迟钟明显看出来他偏心李家二郎,出征不是二郎当將军他都不想去,最后也毫不意外坐在王位上等著给李世民加冕。
盛唐,巨唐,九天閶闔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乱世,战爭,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安史之乱的爆发,范阳那边的世家大族一定知道,但是他们捂著不说,换取利益,眼睁睁看著天下被战火吞没。整个安史之乱死了两千万人,双方政权为了巩固自己都不太可能这么虐杀百姓,到底是因为什么死了这么多人,既得利益者太多了,李唐感觉无能为力。
黄巢起义爆发,天街踏尽公卿骨,一路杀到长安,杀得人头滚滚。
李唐死的时候说他觉得痛快,最少,最少门阀世家一起死了,至少那些人类为大唐陪葬了。但是他又难过,迟钟的未来怎么办,华夏的未来怎么办。
五代十国,迟钟又昏沉了许久,许久。
世家大族捲土重来,只是这些学乖了一些,不再那么张扬,却仍然深深盘踞在这片土地上。
迟钟要去打,赵宋说,我没有钱。
怎么会,南方明明那么富裕?迟钟有武力值,会带兵,区区蛮夷,他向来不放在眼里。
赵宋摇摇头,问迟钟,把燕云十六州打下来了,我是不是要治理?治理是不是要钱?打下燕云十六州,武將会停手吗?是不是还要往北开拓,那钱谁出?当地都要被打烂了,哪里还有钱,治理北方需要南方出钱,可朝廷里那些人,不愿意啊。
治理北方,就需要对南方加税收钱,南方怎么可能愿意?
赵宋签订盟约,封印了所有神明的神力,全部交给了人类去处理,他知道迟钟痛苦了几百年,希望他快乐一些。临安城那么好,南方海洋贸易如此发达,他纵情享乐就好了,迟钟,算了吧。
最后赵宋推了迟钟一把,解开封印,將他留在了悬崖上。自己和皇帝、百姓纵身一跃,將海涯染得血红。
蒙元就算了,整天贪图玩乐也不懂治理也不懂政治博弈的,就喜欢带著迟钟玩,长鞭一甩震慑欧亚大陆,飘得没边了。
也是因为他,建立第一个外族政权,却对汉人世家大族没有什么威胁,上供就行,让那些人看著,也觉得外族统治也没什么。
迟钟病得厉害。
【日月重开】的出现像是天降圣光,这是专门为他而诞生的神力,破碎的山河被重新缝补,汉人的世界迎来新生,日月重开,大明江山。
朱明脾气暴躁可不是隨便说说的,那嗓门,那手段,看不顺眼的人类能从王位上跑下来一脚踹飞,【日月重开】可不是什么攻击性神力,但他的压迫感一点都不小,每次带著迟钟出门海上玩的时候,朝廷內外齐刷刷鬆了口气。
那时候海运非常繁荣,朱棣写永乐大典的钱、修宫殿的钱、出征漠北的钱,哪些不是海洋贸易赚来的。这么多钱全供养皇家私库,地主世家快眼红死了,说什么都得停了,停了才能走—私赚钱,停了才能把控制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海禁得越很,他们越猖狂。
朱明杀不动了,指挥不起来人类了,一百年,两百年,土地集中,文人官员风光无两,朱明最终还是闭上了眼睛。那年京城的风雪非常大,吹得迟钟找不到方向,就迷失在了原地。
至於满清,满臣,汉臣……真的太可笑了,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
神如果助紂为虐,像是清这样选择和人类一起压迫底层,攥著权力贪图享乐,那他不会痛苦。
欧洲的神,美洲的神,其实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神都不在乎人类,人类剥削人类,供奉自己,多么美好。
迟钟只要闭上眼睛,他就是华夏的巔峰统治者,他可是尊上啊。
只要闭上眼睛……
闭上眼睛,他就不是迟钟了,闭上眼睛,华夏就不可能有一次一次的起义掀翻旧时代。迟钟闭不上,他只是找不到办法。
鹤悯不行。
任何制度或集团一旦形成,其核心目標就从“实现创始使命“转向“维持自身存在“。权力不再服务於创造它的人,而是服务於权力本身。
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神明是国家的意识化身,是暴力机关中最暴力的一环,自然也是统治阶级最趁手的工具。
鹤悯最开始確实想要拯救迟钟,到了最后,他也变成了政权的意识体,为了利益,为了自己。
有什么办法。
几千年了,有没有什么办法。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东方升起了一轮红红的太阳,那耀眼的太阳撕碎了笼罩在这片大地上的亘古永存的黑暗,鹤衍抬手一指,红色的火焰在人类心里点燃、蔓延,让人类浴火重生,把妖魔鬼怪焚烧殆尽。
迟钟被鹤悯拉著一路南逃的过程中不断回头,他能够看到那团火焰高歌猛进,翻山越水,所有的阻碍都如同螳臂当车。火焰將世界烧得焕然一新,迟钟觉得痛快,他感受到了李唐那时的痛快。
可是旁观了鹤衍一拳打得鹤悯口吐鲜血,他又怕得发抖。
鹤衍说,要焚烧旧时代。
我是不是旧的?
他觉得自己作恶多端,几千年站在人类头上享受荣华富贵,一定会被清算的吧。
迟钟看著鹤衍向他走过来,手上还带著血,鹤悯逃走了,把他留在了这里。
算了,还是杀了我吧。
新时代不应该有尊上。
但是鹤衍没有烧死他,他的手异常滚烫,把迟钟从地上拉起来的时候烫得他打哆嗦,可是他確实还活著,迟钟確定鹤衍拉住的是自己的手而不是掐住了自己脖子。他再次像以往无数次那样经歷政权更迭,看红旗冉冉升起。
京城下雪了。
鹤衍给雪人画了个笑脸,拿著毛巾擦乾净他的长髮,黑色如同丝绸一样的髮丝落了不少雪,只是一擦就乾净了,没有白髮。
血肉再生,爱会令他疯狂长出血肉。
华夏还是没有尊上了,但迟钟有了自己的人类身份信息,他有了户口,有了帐户,有了自己的钱,虽然下地干活很累,可是迟钟会用神力偷懒,鹤衍发现之后会敲他脑袋,那又如何,他还是得乖乖学习怎么给自己挽头髮。
穷是穷了些,但是有希望,有未来。
“阿衍……”
毒液混合著生理盐水注入他的身体,迟钟在黑暗里呢喃了一声,隨后什么都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