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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塞繆尔·布兰南

    比人多?我用无限死士占领美国 作者:佚名
    第42章 塞繆尔·布兰南
    纳帕谷北部,卡利斯托加。
    这里的土壤是红褐色的,如同冷却下来的岩浆般。下午的阳光斜射过来,把山谷照得一片金黄。
    马车开闢出的道路两旁,是经过精心规划、整齐排列的葡萄园。葡萄藤结束了休眠,枝干上的芽眼开始膨胀、爆开,吐出第一抹嫩绿的新芽。
    道路的尽头,是一处庄园。
    或者说,堡垒。
    它坐落於缓坡之上,背靠山脊,免受谷底寒风的侵袭。
    一圈由粗大原木紧密排列、顶端削尖而成的厚重木柵栏圈占起数十英亩的土地,柵栏外是无数尖锐的拒马,显然是为了有效迟滯骑兵的衝击。
    木柵栏內有许多建筑,甚至能看见几处蒸汽裊裊的天然温泉池。最核心的建筑是一栋三层高的石砌主堡,墙面厚实,窗户窄小,四角耸立著带有射击孔的瞭望塔楼。
    “这就是塞繆尔·布兰南的老巢?確实有些难搞啊。”
    约翰藏在距离庄园几公里远、另一处稍高一些的山坡上,用单筒望远镜观察著庄园內外。
    这个位置是他们精心挑选的,既能藉助树木和岩石遮蔽身形,又能获得相对开阔的观察视野。
    “就晃了一眼,我起码看到十几个气质凶悍的在巡逻,从走路姿势和挎枪的方式来看,显然都是见过血的。”
    在他身旁的大叔也点了点头,低声道:“进出庄园的各条路上面我都看到了哨兵,强攻肯定会被第一时间发现。”
    “还有外面那些干活的奴隶,黑人、华人、印第安人混在一起,数量不少。他们本身或许没武器,但只要有人高声喊一嗓子,就是最好的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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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可能通过找活的形式混进去?然后再趁著夜色打开大门。”约翰提出了一个想法。
    大叔嘴角抽搐,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著他:“哈?约翰我求求你动动脑子,如果它真的存在的话。”
    “拜託,这里是卡利斯托加,不是旧金山或者萨克拉门托,没有人会到这里来找工作的!”
    约翰烦躁地嘖了一声:“那你说怎么办?”
    大叔指了指庄园后方的山脊,道:“急什么,我们还有好几天的时间可以用来侦察,先绕到山脊那边去看看,或许能有新的发现。”
    两人不再多言,动作利落地收起望远镜,解开拴在灌木上的马韁,翻身上马,往远处的山脊而去。
    越靠近山脊,地势越发崎嶇,原本勉强可辨的猎人小径也渐渐消失。
    到了后来,马匹前行已极为困难,嘶鸣著不肯前进。
    两人乾脆下马,依靠步行朝著前方走去,同时手中猎刀不断劈砍开挡路的藤蔓和低垂的树枝。
    两小时后,他们终於来到了山脊处。
    找了个合適的位置,他们用望远镜看向下方的庄园。
    庄园內部的布局更加清晰地呈现在两人眼前。
    可以看到马厩、仓库、温泉,甚至还能看到一个小型礼拜堂。人员与牲畜的活动轨跡也尽收眼底。
    约翰正在寻找庄园的薄弱点时,忽然被大叔拍了拍。
    “约翰,看那边!”
    约翰移动望远镜,看向大叔所指的位置。
    那是一片位於山坳里的、相对平坦开阔的土地,面积不小,目测至少有三十到四十英亩。土地被整理成极其规整的田垄,上面生长著茂密的、约半人高的植物。
    此时是三月底,加州气候温暖,那些植物长势旺盛,枝叶间开满了星星点点的花朵。大部分是红色,间或有一些白色或淡紫色。
    先前因为角度问题,他们並没有看到这个藏在山谷內的花田。
    “让我看花干什么?”约翰皱眉,“大叔,我们现在没空欣赏风景!”
    大叔沉默了几秒,深深的嘆了一口气:“欣赏个屁,那他妈的是罌粟花!”
    约翰愣了一下,转头看向大叔:“大叔你確定?”
    “確定。”大叔点了点头。
    约翰重新看向那片罌粟花田。
    田里有几十个人在劳作,大多穿著破旧的衣服,动作机械而缓慢。监工模样的人提著鞭子在田埂上走来走去,时不时就给田里的人一鞭子。
    “布兰南这老杂种,杀他的理由又多了一个。”
    他眯起眼睛,从口袋里掏出纸笔,开始快速画起草图来。
    庄园布局、防御工事、巡逻路线、罌粟田位置……都標记在了上面。
    “可惜还是没能找到什么有破绽的地方。”
    大叔的目光一寸寸扫过下方,有些不甘。“山脊这边坡度太陡,林木虽密但靠近庄园边缘就被清空了,无法提供有效掩护。”
    约翰收起纸笔,道:“天快黑了,先找个地方扎营吧。”
    “慢慢观察,只要他们是人,就一定会有破绽。只是我们观察的还不够久,没能发现而已。”
    大叔吹了一声口哨:“吾主在上,约翰,这种有哲理的话居然会从你的嘴巴里说出来?”
    约翰冷笑一声,懒得搭理他的调侃。
    沿著原路回去的时候,大叔忽然开口道:“约翰,你刚刚有没有注意到,那些在田里干活的人的动作?”
    约翰点了点头:“看到了,速度很慢很僵硬,像是饿了许多天了。”
    “不是没吃饱,是吸鸦片吸废了。”
    大叔摇头,“应该是布兰南让他们染上了菸癮,再用鸦片作为奖赏和控制的工具。。这样,他们会为了吸一口鸦片一直留在这里。
    就算有个別意志力特別强、或者菸癮不深的想跑,以他们被鸦片和苦役摧残后的身体,逃不了多远就会被抓回去。”
    约翰的表情又沉重了几分:“该死的杂种!”
    ————
    傍晚时分,旧金山,唐人街边界。
    路过的白人用又恨又怕的眼神瞟了里面一眼,就选择立即离开。有些白人更是选择能绕远路就绕远路,完全不想和这里沾上联繫。
    昨晚的事情经过一天的发酵,全旧金山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那些中国佬用强大的火力,只用了半个晚上就干掉了大部分警戒委员会的人。
    而那些人中就有他们的丈夫、亲人和朋友。
    不是没有人想要宣泄悲伤与愤怒,但面对唐人街內持枪巡逻的身影,畏惧暂时压倒了报復的衝动,转化为一种瀰漫性的警惕与疏离。
    唐人街內的景象则是一如往常。
    除了街道上仍旧存在的淡淡铁锈味和某些深顏色的土壤外,街道已经恢復了和平的景象。
    做生意的、下工回家的、高声谈笑的,一副市井烟火气象。
    曾经和建元从波特雷罗角的工厂返回,穿行在热闹的街道上。
    忙碌一下午,曾经乾脆在路边挑了一家看起来乾净整洁的饭馆,径直上了二楼的雅间,点了几道菜。
    苏颂没有跟著回来,估计他这些天都得呆在工厂那边,继续安装调试机器。
    “主公,唐人街外的敌意有些严重啊。”
    建元看著窗外偶尔经过的白人,低声道:“虽然他们现在不敢妄动,但长久下去,我怕日后还会闹出乱子来。”
    “乱子?”
    曾经不置可否,开始用桌上的热水啷碗。“只要唐人街一直保持著强势,有著干掉他们的力量,那群畏危而不怀德的白皮就不会有什么危害。”
    他顿了顿,嘲讽道:“他们最多也只敢袭击一下出唐人街做工的同胞,然后躲在暗处叫囂罢了,掀不起大浪。”
    建元眉头微蹙:“主公,我担心的正是这种情况,毕竟如果是连续不断的凶杀案,很容易造成街內人心惶惶。”
    “怕什么,何西阿不是马上要当旧金山的警察局长了吗?到时候让我们的人去当警察。
    那些敢在暗处下黑手的,就让我们的人,用合法的手段去抓、去审、去处置。名正言顺,还能进一步掌控街面。”
    曾经將碗里的热水倒掉,忽然眉头一皱。
    约翰和大叔在卡利斯托加山脊看到的信息清晰地涌入他的脑海。
    “塞繆尔·布兰南居然还种鸦片,这是供应给旧金山乃至整个加州的烟馆的,还是拿去出口的?”
    想到这个时代鸦片贸易的猖獗以及对华人的毒害,曾经顿时就有些不爽起来。
    他厌恶抽大烟的人,因为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但他更討厌种大烟的,因为是这群畜生亲手把人变成了鬼!
    “我原本对杀塞繆尔·布兰南这件事有些无所谓的,能杀最好,杀不了那就慢慢来也行。”
    “但现在我改主意了。”
    曾经看向建元,下令道:“建元,你手下的人除了必要留守的,其余全部调拨给亚瑟指挥。
    同时,那挺机枪和我们目前所有的黑火药苦味酸混合炸药,都给他!”
    “等亚瑟回来了告诉他,直接强攻,不留活口!”
    “罌粟田也给老子全烧了,一株不留!”
    ————
    卡利斯托加,两天后的上午。
    离塞繆尔·布兰南的老巢还有五公里的地方,一片相对开阔的丘陵缓坡上。
    三百人的马队出现在了这里,浩浩荡荡,没有遮掩。人人都背著一桿平洋一型步枪,腰间的枪套里插著左轮,弹带鼓囊囊地缠在胸前。
    “確定布兰南还在庄园里吗?”
    亚瑟勒住马韁,看向刚从山上下来不久的约翰和大叔。
    约翰和大叔接过亚瑟拋过来的枪和子弹,道:“这些天我们就没看到他的马车队出去过,庄园里的日常活动也没异常,他应该还在。”
    “那就准备吧!”
    亚瑟深吸一口气,喝道:“全体听令,三百人分成三队行动!
    第一队,一百人,跟著我。我们的任务是佯攻吸引注意力,不要硬拼,利用马速机动就好。”
    “第二队,一百五十人,由约翰你来指挥,机枪和火药也都归你使用。
    你们的任务是主攻,等庄园內守卫注意力被一队吸引了后,找机会用炸药炸开柵栏。
    炸开缺口后,立刻衝进去,第一时间抢占庄园內的掩体。並以这些掩体为据点,逐步清剿、向內压缩!”
    “第三队,五十人,由大叔带领。你们的任务只有一个:封锁庄园,分散占据庄园四周各个可能的逃逸路径,不准放走任何一个人!”
    “明白!”眾人尽数点头。
    命令下达,队伍迅速按照预演分组移动。
    以亚瑟为首的一百人开始衝锋,沿著坡道向山谷內的庄园衝去。
    铁蹄叩击大地,发出沉闷而持续的隆隆巨响,如同雷鸣,让大地都震动了起来。
    正在葡萄园里干活的奴隶们茫然地抬起了头,却没有逃跑。不是不想,只是双腿被沉重的镣銬锁起,根本无法逃跑。
    他们呆呆地看著这支陌生的马队如洪流般席捲而下,向著庄园的方向。
    离庄园越来越近,亚瑟已然在顛簸的马背上举起了步枪。没有刻意瞄准,全凭手感,对著远方高处观察的人影就是一枪。
    砰!
    那道身影从哨塔上方坠落,生死不明。
    清脆的枪响如同信號,百名骑兵纷纷在疾驰中举枪,不停开火。葡萄园里的监工成了第一批靶子,他们甚至来不及逃跑,就被打死在原地。
    枪声、马蹄声、惨叫声混成一片。
    此时,庄园內的守卫们也终於反应了过来。
    刺耳的警钟声响起,守卫们放下手里的事,从庄园各处赶来。他们登上木柵栏后的步道,露出小半个身体,將步枪架在原木柵栏间隙中,开始猛烈开火。
    铅弹呼啸著划过空气,偶尔有战马悲鸣著倒地,上面坐著的倒霉蛋滚落在地。
    亚瑟指挥著队伍,並不直接衝击坚固的木柵栏,而是以高速在葡萄园外围做弧形机动。
    同时不断用精准的步枪火力点名柵栏后的守卫,吸引著越来越多的火力向正面和左侧集中。
    而与此同时,庄园侧面,一片树林边缘。
    借著枪声和马蹄声的掩护,约翰一行人在森林中步行,带著炸药包潜伏到了离木柵栏数百米的地方。
    现在衝过去吗?”有人问道。
    约翰摇了摇头,道:“再等等,继续保持安静。那边打得越热闹,这边抽走去支援的人才会越多。
    听脚步声,柵栏后面还有至少二三十人。等他们再被调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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