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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孟德尔的豌豆:种瓜得瓜的秘密

    咸阳的初夏,微风不燥。
    当大秦的工业机器在煤烟和蒸汽中轰鸣时,在阿房宫的一角,一座刚刚落成的“大秦皇家农学院”里,却瀰漫著一股令人窒息的死寂。
    这里没有打铁声,没有爆炸声,只有无数个低沉、机械、仿佛来自地狱深处的数数声。
    “一千二百三十四……圆的。”
    “一千二百三十五……皱的。”
    “一千二百三十六……黄的。”
    农学院的院长,也是曾经大秦最著名的老农——田老汉(现被赐名“田稷”),此刻正坐在一堆如山高的豌豆面前,老泪纵横。
    他的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手指因为长时间剥豆荚而变得乌黑髮肿。在他周围,几十名年轻的农学院学生也是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仿佛他们剥的不是豌豆,而是自己的命。
    “作孽啊……”田稷一边数,一边带著哭腔嘀咕,“老汉我种了一辈子地,只知道豌豆是拿来吃的,哪里知道豌豆还要拿来『点名』的?”
    “院长,我不行了……”一个学生瘫倒在豆堆里,手里举著一颗乾瘪的绿豆,“我刚才好像看见这颗豆子冲我笑了。它长得好像赵府令……”
    “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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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稷一巴掌拍在那个学生脑门上:“別胡说!赵府令那是你能编排的?那是咱们的財神爷!快数!国师说了,今天数不完这一堆,谁也不许吃饭!”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皮靴踏地的声音。
    王建国穿著一身白大褂(其实是漂白的麻布长袍),手里拿著一本厚厚的记录本,精神抖擞地走了进来。身后跟著一脸好奇的嬴政,以及那个无论哪里有热闹都要凑一脚的赵高。
    “怎么样?田院长,数据出来了吗?”王建国一进门就问。
    田稷一看国师来了,后面还跟著皇帝,嚇得赶紧爬起来行礼,顺便把那一脸的苦相收了收。
    “回……回国师,回陛下。数……数完了。”田稷捧著帐本,手都在抖,“按照您的吩咐,这一批『杂交一代』自交后结出的种子,我们把每一颗都剥了出来,分了顏色,看了形状。”
    “结果呢?”王建国眼睛放光。
    田稷咽了口唾沫,报出了一串枯燥的数字:
    “黄圆豆,三千一百五十二颗。”
    “绿圆豆,一千零八十四颗。”
    “黄皱豆,一千零一十六颗。”
    “绿皱豆,三十二颗……哦不,是三百三十三颗。”
    报完这些数字,田稷小心翼翼地看著嬴政:“陛下,这……这就是一堆豆子啊。咱们大秦那么多大事要干,为什么要在这里数豆子?难道这豆子里藏著长生不老药?”
    嬴政没有说话,只是看向王建国。他也很好奇,这个让自己把御花园都铲了种豌豆的计划,到底有什么玄机。
    王建国接过帐本,飞快地计算了一下,嘴角勾起了一抹神秘的微笑。
    “陛下,您看。”
    王建国在黑板上(用墨汁染黑的木板)写下了几个比例:
    3.15 : 1
    3.01 : 1
    “无论我们种了多少,无论它们长在哪里,只要是特定的杂交组合,它们的后代,永远遵循这个比例——三比一。”
    王建国敲了敲黑板,粉笔灰飞扬。
    “这不是巧合。这是天道。”
    “天道?”
    这两个字触动了嬴政的神经。天道就在这一堆破豆子里?
    “陛下,这就是生命的密码。”王建国开始了他的表演。
    他画了两个圆圈,一个写著“显”,一个写著“隱”。
    “我们可以把生命的特徵,看作是由父母双方各给一半的『因子』决定的。比如这豌豆,黄色的因子比较霸道,我们叫它显性;绿色的因子比较害羞,我们叫它隱性。”
    “当一个黄色因子和一个绿色因子碰到一起时,黄色太霸道了,就把绿色盖住了。所以,豆子看起来是黄的。只有当两个绿色因子碰到一起,谁也別嫌弃谁,豆子才会显出绿色。”
    王建国用最通俗的大秦话,解释了孟德尔遗传定律。
    “而这个三比一的比例,就是它们排列组合的数学铁律。谁也逃不掉,连皇帝……咳咳,连神仙也逃不掉。”
    嬴政听得入了神。
    他虽然不懂基因,但他懂权术。这不就是朝堂上的博弈吗?强权压制弱权,只有当强权不在时,弱权才能冒头。
    “你是说……”嬴政若有所思,“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是因为老天爷心情好,而是因为它们身体里早就写好了这个……『因子』?”
    “正是!”王建国点头,“陛下,这意味著,我们不再需要靠运气去种地了。我们可以像拼图一样,把好的因子拼在一起,把坏的因子踢出去。”
    “比如,我们可以培育出一种小麦,既有南方稻子的產量,又有北方麦子的抗寒。我们可以培育出一种猪,只长肉不长膘,还吃得少。”
    “这就是——遗传育种。”
    听到“只长肉不长膘”的猪,赵高的眼睛亮了。他最近因为吃红烧肉太多,腰围暴涨,正愁怎么减肥呢。
    “国师,那能不能培育出一种人,只吃饭不长胖?”赵高插嘴道。
    王建国白了他一眼:“赵侯爷,那叫蛔虫。”
    虽然豌豆的理论很精彩,但对於大秦这个战爭机器来说,最直接的应用,是在马背上。
    太僕寺(负责养马的机构),皇家马场。
    蒙恬正对著一群战马发愁。
    隨著大秦重工业的发展,军队的装备越来越重。板甲、火炮、还有那些沉重的补给车,都对战马的承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以前那种轻灵的蒙古马,虽然耐力好,但驮著两百斤的铁罐头骑兵衝锋,实在是有点力不从心。
    “太瘦了……太小了……”蒙恬拍著一匹战马的屁股,嘆气道,“若是能有西域那种汗血马的高大,再加上秦马的耐力,那就完美了。”
    “蒙將军,想要这种马,靠许愿是不行的。”
    王建国带著田稷和几个拿著尺子、帐本的学生走了过来。
    “国师?”蒙恬一愣,“您不是在数豆子吗?怎么来数马腿了?”
    “数豆子是为了懂道理,数马腿是为了用道理。”王建国指著马场,“从今天起,我们要给大秦所有的种马和母马,建立档案。”
    “档案?”
    “对。不但要记它自己跑多快、多高,还要查它祖宗三代!”王建国拿出一张复杂的表格——《大秦战马血统谱系表》。
    “以前你们配种,都是看哪匹马顺眼就拉过来配。那是瞎猫碰死耗子。”
    王建国指著一匹高大的公马:“这匹马虽然高,但它爹有腿软的毛病(隱性基因),它爷爷有夜盲症。如果让它去配种,生出来的小马驹很可能也是个绣花枕头。”
    “我们要找的,是那种世世代代都强壮、没有隱性缺陷的『纯血统』。然后,利用杂交优势,把不同优点的马配在一起。”
    接下来的一个月,皇家马场鸡飞狗跳。
    所有公马都被强行拉去“体检”。测肺活量(套个袋子呼吸),测爆发力(拉测力计),甚至还要测智商(走迷宫)。
    那些平日里作威作福的种马王,稍有不合格,就被无情地阉割,变成了拉车的苦力。而那些真正优秀的“基因携带者”,则过上了皇帝般的日子。
    在遗传学的指导下,第一批定向培育的“大秦重挽马”胚胎,在母马的肚子里悄然孕育。
    虽然它们出生还需要时间,但蒙恬看著那些严谨的数据表格,第一次感觉到,原来生孩子(马)这事儿,也是可以算出来的。
    科学的浪潮,总是会拍打到一些奇怪的角落。
    自从听了“显性隱性”和“遗传因子”的理论后,赵高就陷入了一种深深的焦虑。
    赵府,书房。
    赵高对著镜子,看著自己那张虽然不再年轻、但依然保养得宜(全是胶原蛋白)的脸,又摸了摸自己那颗据说很聪明的脑袋。
    “咱家这么聪明,这么会赚钱,这么会伺候人……”赵高自言自语,“这优秀的『因子』,若是断了,岂不是大秦的损失?天下的损失?”
    他想起了王建国说的话:“把好的因子拼在一起,把坏的因子踢出去。”
    “若是咱家能有个后代,再找个漂亮的公主配一下,那生出来的孩子,岂不是又聪明又好看,还能当大官?”赵高越想越美,嘴角流出了口水。
    但他很快意识到一个严峻的问题。
    他是宦官。
    物理上的残缺,是任何生物学理论都无法弥补的硬伤。
    “不行!咱家不甘心!”
    赵高一咬牙,跑去找王建国。
    科学院实验室里,王建国正在显微镜下观察花粉。
    “国师!救命啊!”赵高扑通一声跪下,把王建国嚇了一跳。
    “赵侯爷,怎么了?股票又跌了?”
    “不!是比钱还大的事!”赵高拉著王建国的袖子,“国师,您既然能让豌豆生豌豆,让马生马,那能不能……能不能帮帮奴婢?”
    王建国一脸懵逼:“帮你什么?帮你生孩子?”
    “对啊!”赵高眼泪汪汪,“奴婢虽然……那个……身子不方便,但奴婢的『气』还在啊!有没有那种……不用那个……就能生的法子?比如像神话里那样,感应受孕?或者用奴婢的一滴血,变出个孩子?”
    王建国看著赵高,眼神变得极其复杂。
    这老太监,居然想到了“克隆”技术?
    “赵侯爷,”王建国嘆了口气,拍了拍赵高的肩膀,“你的想法很超前。在两千年后,或许真的可以用你的一根头髮造出一个你。但是现在……”
    “现在怎么样?”赵高满怀希望。
    “现在,遗传学的第一定律就是——有性繁殖必须要有『性』。”王建国无情地戳破了他的幻想,“而且,就算有了孩子,聪明这种东西,属於『多基因控制』的复杂性状,还得看环境,看教育。並不是你聪明,孩子就一定聪明。”
    “再说了,”王建国补了一刀,“你的聪明,大部分是『后天习得』的生存智慧(奸诈),这玩意儿……不遗传。”
    赵高愣住了。
    如同一道晴天霹雳打在头顶。
    “不……不遗传?”赵高瘫坐在地上,面如死灰,“那咱家这满腹的经纶(坏水),这泼天的富贵,这……这一身炼胶、炼油的绝技,以后传给谁啊?”
    “传给徒弟唄。”王建国安慰道,“科学的传承,靠的是书本和教育,不是血缘。孔子也没靠儿子传道啊,靠的是三千弟子。”
    赵高眨巴著眼睛,似乎在消化这句话。
    “徒弟……”
    他想起了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弟弟赵成,还有那一帮只会拍马屁的乾儿子。
    “罢了罢了。”赵高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一脸萧索,“看来咱家这优秀的基因,註定是这世间的绝响了。这就是天妒英才啊!”
    说完,他迈著悲壮的步伐走了出去,背影看起来像是一个孤独的艺术家。
    王建国看著他的背影,忍不住摇了摇头:“这老太监,戏真多。”
    秋天到了。
    皇家试验田里,第一批经过遗传改良的小麦和水稻获得了丰收。虽然產量还没有达到后世那种恐怖的程度,但比以前足足提高了两成。
    而在另一块地里,一种来自新大陆的作物——玉米,也结出了金黄的棒子。这是徐福第二次出海带回来的(虽然他还没找到美洲,但在某些岛屿上通过贸易换到了种子)。
    嬴政站在玉米地里,剥开一个棒子,看著那排列整齐、金光闪闪的颗粒。
    “像牙齿。”嬴政评价道。
    “陛下,这是『玉蜀黍』。”王建国介绍道,“它的產量极高,耐旱耐贫瘠。而且,它非常適合做遗传实验。它的花粉多,变异快。”
    嬴政掰下一粒生玉米放进嘴里嚼了嚼,一股甜甜的浆液流出。
    “甜的。”
    嬴政看著这一望无际的庄稼,突然问道:
    “建国,如果按照那个孟德尔的道理,朕的江山,是不是也像这庄稼一样?”
    “陛下何意?”
    “朕是始皇帝。朕希望大秦万世。但朕的子孙,真的能一代比一代强吗?”嬴政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忧虑,“若是像那些劣等豌豆一样,隔代就出了个『皱皮』的(昏君),大秦岂不是完了?”
    这是一个千古难题。封建王朝的“家天下”,最大的bug就是皇位继承人的基因抽奖。
    王建国沉默了片刻。
    他不能直接说“你儿子胡亥就是个极品皱皮豆”。
    “陛下,”王建国斟酌著词句,“遗传学告诉我们要『优选优育』。但对於治国来说,血统只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环境。”
    “就算是最好的良种,种在盐碱地里,也长不出好庄稼。就算是普通的种子,若是有肥沃的土壤、充足的阳光雨露,也能结出硕果。”
    “大秦的制度,就是土壤。大秦的法律,就是阳光。只要制度好,哪怕继任者不是天才,只要他守规矩,大秦这架机器就能运转下去。”
    “反之,若是制度烂了,就算是神仙下凡,也救不了。”
    嬴政听完,久久没有说话。
    他看著手中的玉米,似乎悟到了什么。
    “土壤……”嬴政喃喃自语,“朕修法度,书同文,车同轨,不就是为了把这片土地,改成最好的良田吗?”
    “只要田好,长什么庄稼,朕管不了那么远。但至少,朕要把这地基打得比石头还硬。”
    尾声:生命的礼讚
    夕阳西下,给金黄的田野镀上了一层圣光。
    农学院的学生们终於数完了最后一颗豌豆,欢呼著冲向食堂(虽然今晚的菜还是豌豆)。
    马场里,那匹刚刚被选中的“种马王”发出了嘹亮的嘶鸣,它將把强壮的基因播撒下去,孕育出未来横扫亚欧大陆的铁骑。
    赵高虽然还在为“绝后”而伤感,但他很快就找到了新的乐趣——他开始研究如何给自己的宠物狗配种,试图培育出一种“长得像狮子、听话像兔子”的新品种(后来成了大秦贵妇圈的爆款)。
    而在御书房的灯光下,嬴政在那本《大秦农业发展纲要》上,重重地批下了一行字:
    “知天命,而改天命。此乃大秦之道。”
    遗传学,这把解开生命密码的钥匙,虽然现在只是用来数豌豆和配马,但它已经在古人的心中,种下了一颗关於“规律”和“掌控”的种子。
    这颗种子,终將长成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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