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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1章黑风岭练兵

    十月底的陕北,风已经硬得像刀子。
    天还没亮,孙庭就站在了黑风岭最高的那道山岗上。
    他没有披斗篷,任凭北风灌进领口,灌得人骨头缝里都发冷。
    身后两个亲兵想给他披上,被他挥手挡开了。
    他在等。
    等天亮,等那三千个被一顿饱饭雇来的流民就位,等他练了八个月的两千兄弟露出獠牙。
    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检验这支部队。
    八个月前,他从詔狱里“死”出来的时候,身上只有一张路引和一万两银票。
    那时候他蹲在黑风岭的荒草堆里,看著眼前那五百个饿得皮包骨的流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点银子,这点人,也能练兵?
    八个月下来,那点银子早就花完了。
    五千两买粮食,三千两买农具和种子,两千两用来打点那些来巡查的地方官,让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就在上个月,帐上的银子见了底,他正准备写信向陛下求救,京城那边的人却先到了。
    来人什么也没说,只留下一个沉甸甸的木箱。
    打开一看,是两万两银票,用的是通州银號的名头。
    隨箱附了一张纸条,上面只有四个字:陛下知卿。
    有了这些银子,弟兄们才能吃饱饭,能练好兵。
    那批燧发枪,也是那时候送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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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整三百支,分三批运到,每次都是夜里悄悄送进来。
    押送的人穿著寻常的短打,脸上蒙著风巾,交割清楚就走,一个字都不多说。
    孙庭只知道这是陛下让人造的,至於在哪造、谁造的,他一概不知,也不该知。
    至於那五百匹战马,来路就更隱秘了。
    是一个月前从北边赶上来的,赶马的人也是夜里到、夜里走,连口水都没喝。
    孙庭只看见那些马膘肥体壮,一看就是草原上的好马。
    他隱约猜得到来路,但猜到了也只能装不知道。
    这种事,知道得越少,活得就越久。
    三百支燧发枪,五百匹战马,陛下用在他身上的花费,在如今的大明朝,够养几千边军一整年了。
    这个担子,不可谓不重!
    “孙先生。”身后响起脚步声。
    孙庭没有回头。他听得出这李石头的声音。
    这年轻人如今是“榆林鏢局”的副总管了,走路比半年前沉稳得多,不再是那个缩在矿洞里等死的愣头青。
    “都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李石头走到他身边,也朝山下那片谷地望去。
    谷地里黑黢黢的,什么也看不清,但他知道那里藏著三百个流民,还有一堆破旗烂帐篷。
    那是孙庭让人从附近废弃村庄里捡来的,专门用来布置成“流寇营地”。
    “骑兵那边呢?”
    “王铁柱带的,在山谷东侧等著呢。”李石头道:“五百骑,马餵饱了,刀磨亮了。他说,先生放心,就算那些流民跑得再快,咱的马也能兜住。”
    孙庭点点头。
    王铁柱是铁匠出身,力气大,嗓门也大,练骑兵却意外地有一套。
    那些矿工出身的糙汉,被他操练得服服帖帖。
    “步兵那边,枪都分下去了。三百支新枪,火药按每人三发配的,打完就撤。”
    孙庭没有说话。
    他在算。
    三百支新枪,五百匹战马,两千人的粮餉,八个月的训练,这些加起来,花掉的银子至少四五万两。
    今天这场演习,又要花掉几百两。
    可他不敢省。
    因为不练,这些钱就白花了。
    不练,那五百匹马就是五百堆肉,那三百支枪就是三百根烧火棍。
    “先生。”李石头忽然压低声音:“那个京城里的人来了。”
    孙庭转头,看见一个穿著普通士兵衣服的人正往山岗上爬。
    那人长得很普通,放进人群里就找不出来,但孙庭知道他的底细,皇城司的观察员,专门来记录这场演习的。
    “孙先生。”那人爬上来了,拱拱手:“叨扰了。”
    孙庭还礼:“贵客客气。下面都准备好了,一会儿卯时三刻,准时开始。”
    那人点点头,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炭笔。
    那笔的样子很怪,比寻常的笔细,笔尖是黑色的,写出来的字比毛笔小得多。
    孙庭见过这种笔,是陛下让人制的,专门给皇城司用。
    “在下就站这儿看,不妨碍孙先生指挥。”那人道:“回去要如实稟报陛下的。”
    孙庭没有问“如实”是什么意思。
    他知道,今天这场演习,每一枪、每一步、每一声號令,都会被这个人记下来,送到乾清宫那张龙案上。
    陛下花了那么多银子,总得看看银子花在哪儿了。
    卯时三刻。
    东方刚露出鱼肚白,阳光斜斜地照进山谷,正好刺向那片“流寇营地”。
    第一声號炮响了。
    炮声在山谷里来回撞击,惊起一群藏在枯草丛里的野鸟,扑稜稜飞向远处。
    山下那三百个流民还没来得及反应,山坡两侧就涌出了无数人影。
    那是孙庭的步兵。
    他们排成三列,第一列蹲下,第二列弯腰,第三列站立。
    队形整齐得像是用尺子量出来的——这是练了八个月的成果,是孙庭拿皮鞭和军棍抽出来的成果。
    “第一列——放!”
    令旗挥下,三百支燧发枪同时打响。
    那声音太大了,大得连站在山岗上的孙庭都忍不住眯了眯眼。
    巨大的轰鸣声匯成一片,在山谷里滚来滚去,久久不散。
    硝烟瞬间瀰漫开来,白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清。
    等硝烟散开一些,能看见山下那些流民了——他们有的蹲在地上抱著头,有的往后跑,有几个胆大的回头张望。子弹落在他们身后几十步的地方,溅起一串尘土。
    “第二列——放!”
    又一轮齐射,子弹更近了。
    “第三列——放!”
    第三轮齐射,最近的一颗铅弹,落在一个流民身后不到五步的地方。那人尖叫一声,跳起来就跑。
    这一跑,所有人都跟著跑了起来。三千人哭爹喊娘,往谷地深处逃窜,跑得比兔子还快。
    山坡上,令旗又挥了一下。
    “骑兵——衝锋!”
    东侧的山谷里,马蹄声骤然响起。那不是几匹马,是五百匹。五百匹马同时奔跑的声音,像打雷,又像山崩,震得脚下的大地都在颤抖。
    骑兵衝进谷地的时候,那些流民已经跑散了一半。他们没有真的砍人,只是举著刀从那些流民身边掠过,刀锋在晨光下闪著寒光,带起呼呼的风声。
    流民们跑得更快了。
    一刻钟。
    从第一声枪响到最后一个流民消失在谷地尽头,刚好一刻钟。
    山岗上,孙庭看著那片狼藉的“战场”,脸上终於露出一丝笑意。他转过头,看向那个皇城司的人。
    那人正在低头猛写,炭笔在纸上游走,快得像是在画画。写完最后一笔,他抬起头,对孙庭点点头。
    “孙先生,一刻钟,三千『敌军』溃散。这战绩,陛下看了会高兴的。”
    孙庭摇摇头。
    “那是流民,不是真的敌军。”他说:“真的敌军,不会这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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